最新!中山疫情防控相关管理措施调整

发布时间:2021-08-05

中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相关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恢复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就中山市相关疫情防控管理措施调整如下:

一、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出市、不出省,确有必要出省的,请提前了解并配合目的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自省外返回中山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社区报告,按有关防疫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二、自8月4日24时起,火炬开发区现有管控区域解封。火炬开发区范围内娱乐场所、室内文化体育场所、批发市场、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符合有关防疫要求的,有序恢复营业。餐饮场所提倡打包,堂食按接待能力的50%实行限流,每个包房不超过10人。

三、各类服务和接待场所、经营单位等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体温必测、行程必查、口罩必戴以及现场通风、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

四、广大市民群众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聚集,保持良好生活习惯,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如有不适症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施行。

中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编辑:汪佳 
◆二审:朱晖 
◆三审:徐小江 
◆素材来源:中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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