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中山新冠病毒核酸及抗原检测价格再次下调!

发布时间:2022-04-08

4月8日,记者从中山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4月7日印发了《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检测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4月8日起,中山将再次下调新冠病毒核酸及抗原检测价格。

据了解,下调后,新冠病毒核酸单样检测服务费价格降至20元/人,检测服务及试剂费用总和由40元/人份降至不超过28元/人份,降价30%;新冠病毒核酸混合检测价格由8元/人份降至6元/人份,降价25%;抗原检测服务费降至5元/人份,检测服务及试剂费用总和由31.8元/人降至不超过15元/人份,降价53%。上述价格为全省最高指导价,不区分医疗机构类别和等级,不区分普检快检,不区分混合检测比例,价格不得上浮,下调不限。同时,新冠病毒核酸及抗原检测试剂按照实际购进的集采中选产品价格执行。

▲沙溪镇市民进行核酸检测。

记者了解到,《通知》对检测服务收费予以进一步明确:群众单纯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抗原检测的,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群众自测抗原的,医疗机构不得收取抗原检测服务费用。各医疗机构必须严格落实价格管理政策,按规定做好项目维护和价格公示工作。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 见习记者 江慎诺 通讯员 周耀明
◆编辑: 陈家浩
◆二审: 蓝运良
◆三审: 吴森林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数字报
公益广告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中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中山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山网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0-882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