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新增10家“广东省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22-12-01 来源:中山+

近日,广东省公安厅等五部门联合发文,对全省2021-2022年度123家广东省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市公安交警支队报送参评的10家村(社区)、学校、运输单位、企业全部获得“广东省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称号。截至目前,中山共有68家“广东省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

去年,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五部门联合发文,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省级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按照五部门联合部署,市交警支队积极开展 “广东省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后于去年12月底对全市各镇街创建的“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全部予以通过。

其中,板芙镇湖洲村、黄圃镇新地村2个市级文明示范村,南头镇民安社区、东区街道长江三溪社区2个文明示范社区,神湾镇育才学校、古镇古一乐丰中英文幼稚园2个文明示范学校,东凤燃气有限公司、金能源运输有限公司(火炬开发区)2个文明示范运输单位以及四海家具有限公司(板芙)、皆利士多层线路版(中山)有限公司2个文明示范企业共10家单位、企业,因创建工作突出被报送参与省级“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评比。经省公安厅等五部门综合考评,中山交警部门报送的10家参评单位、企业全部获得这一荣誉。


编辑 陈家浩  二审 曾淑花  三审 程明盛

数字报
公益广告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中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中山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山网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0-882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