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霸位不“挪窝”?中山交警:“僵尸车”一律拖移!

发布时间:2023-02-15 来源:中山+

2月15日,记者从中山市交警支队获悉,即日起市公安交警支队在全市主次干道等区域内启动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车辆违停行为,对长期占位或长时间无人管理的废弃车、“僵尸车”一律拖移。


“僵尸车”一律拖移。通讯员供图

据执勤民警和群众反映,部分商家利用雪糕筒、停车器等物品占用停车位,也有部分驾驶人随意将车辆停在斑马线或路口50米范围路段、停车位以外路段、非规定的停车时间段,还有部分车主十天半月甚至一年半载将车辆长期停在机动车道、广场等公共场所,这一类车辆往往被俗称为“僵尸车”。

为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升文明城市品质,即日起市交警支队将在全市主次干道尤其是主城区、火炬开发区重点路段、路口,从严从快从重查处长期占用公共车位、人行通道、消防通道的“僵尸车”以及乱停乱放的车辆,并依法处罚200元,属“僵尸车”的一律拖移。

温馨提示↓

四大区域严禁停车

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交警部门划定的允许停车限时时间段以外的时间不得停车。


编辑 蓝运良  二审 黄廉捷  三审 向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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