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全面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答:为全面保障我市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今年《工作指导意见》提出以下七项工作要求。
一是落实法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保障学位供给,推进常住人口义务教育全覆盖;做细做实控辍保学工作。
二是规范招生管理。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定公办学校招生片区,推行公办、民办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下,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按统一程序要求有序开展招生,同步报名、录取、以及注册学籍。
三是保障平等就学机会。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等。
四是优化入学流程。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实现招生服务信息化,规范招生网上录取操作。
五是强化学籍管理。对分班、学籍、转学等管理进行规范。
六是优化提升招生宣传服务。健全招生预警机制,深入推进阳光招生,优化和加强招生服务保障。
七是严格治理招生违规违纪行为。健全招生监督机制、持续深化违规招生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