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案件量持续攀升的背景下,如何解决聘用制书记员、法官助理等法院雇员队伍流动性高的问题?今年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朱志强提交了一份《关于优化法院系统雇员薪酬保障机制,提升司法辅助队伍效能的提案建议》,为打造稳定专业的司法辅助队伍提供了系统解决方案。
“当前法院雇员薪酬多参照普通行政辅助人员标准,没有体现出司法工作专业性、高强度与高风险特性,与仲裁机构等同类岗位差距明显,人才流失问题突出。”朱志强介绍,部分地方法院已开展有益探索,长春、徐州等地法院通过正向激励、薪酬体系优化激发队伍活力,中山的分类管理与协议薪金制模式更提供了成熟借鉴。
如何破解“招人难、留人难”困境,拓宽司法辅助人员职业发展通道?朱志强建议,一是建立独立薪酬保障体系,推动财政单列经费,与一般行政雇员标准脱钩,保障经费稳定独立;二是推行专业化分类分级管理,细分四大序列并设置专业等级,实现“以岗定级、以级定薪”;三是构建绩效导向激励机制,设立考核奖金与高压岗位津贴,让收入与贡献直接挂钩;四是开通特殊人才协议薪酬通道,对速录顶尖人才等紧缺专业人才实行“一人一议”。
“稳定且专业的司法辅助队伍,是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的重要基石。”朱志强建议,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勇于突破既有框架,尽快建立一套尊重司法规律、体现职业价值、保障队伍稳定的法院雇员薪酬新机制,为法治中国建设夯实人才基础。
编辑 张倩 二审 韦多加 三审 程明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