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5日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周虹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编辑 陈雪琴 二审 魏静文 三审 程明盛
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5日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周虹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