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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费月改自然月
移动免收1/3月租费
来源于:中山日报
为了顺应广大客户的日常生活习惯,同时也为适应国际网间话费结算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中国移动自2002年7月1日起,把计费周期由计费月(上月21日00:00至当月20日24:00)调整为自然月(每月1日00:00至月末最后一日24:00)。由于计费周期调整涉及到相关费用的收取,现将客户关心的一些问题解答如下: 问:什么是计费周期、计费月和自然月? 答:计费周期是指企业统计客户消费情况的时间周期。以往通信企业一般是把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之间的一个月跨度作为一个计费周期,称为计费月。自然月即全社会普遍使用的从某月1日至月末最后一天的一个月跨度。 问:计费周期调整后,月租费如何收取? 答:计费周期调整后,5月21日00:00至6月30日24:00共计41天的相关计费列为6月计费周期收取。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对中国移动通信的信赖和支持,中山移动将对全球通签约客户(不含套餐客户)免收过渡期的月租费。即6月计费周期(41天)的基本月租费仍按正常月50元/月的标准收取。 问:过渡期的套餐月租等费用如何收取? 答:过渡期的套餐月租、短讯批发月租、集群网(VPMN)月租以及新功能费,按正常月费的1/3,合并入6月计费周期收取。 过渡期内由我公司代收的以月为计算单位的移动梦网业务信息费,按正常月信息费的1/3,合并入6月计费周期收取。 问:过渡期内原有的各种优惠如何处理? 答:6月计费周期内以月为单位赠送的短消息、通话时长,以正常月赠送标准为基础加送1/3。 问:计费周期改自然月后,客户缴话费的时间有变化吗? 答:有。自2002年7月起,全球通客户的缴费时间调整为每月8日开始;从每月21日起对未缴费客户作半停机处理(即限制呼出),如果客户在月末最后一天仍未缴费将开始作全停机处理(即限制呼出和呼入),并将从次月1日起开始计算违约金(每日按欠费金额的3‰计收)。 问:计费周期改自然月后,如何申请套餐? 答:自2002年6月1日起,套餐的生效期调整为:每月27日(2月改为24日)前申请的套餐从下一个月开始生效,27日至月底申请的从再下一个月开始生效。
发布日期:2002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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