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新政落地!中山已有49家企业享受改革红利
发布时间:2023-11-30 来源:中山+

11月14日,海关总署发布《海关总署关于实施放宽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申报时限等措施的公告》,出台放宽深加工结转集中申报时限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加工贸易企业办理海关手续便利化水平。11月30日,记者从中山海关获悉,自公告发布实施以来,中山已有49家企业148批次深加工结转货物享受改革带来的红利。

中山海关工作关员为企业解读加贸新政策。通讯员 黄妙双 摄

有信制造(中山)有限公司员工肖露介绍,深加工结转集中申报进一步放宽后,相比原有规定,现多出15天时间办理集中申报手续。对于需跨账册核销周期(年度申报周期)的,还可以选择在当期或下一个核销周期(年度申报周期)完成集中申报手续,让供求转厂双方企业有充裕的时间核对资料、账单后报关,降低了出错率,减少企业加班成本,是实实在在的利好。

“政策利好有助于提振企业信心,这次海关出台的加工贸易政策干货满满,一方面,放宽深加工结转集中申报时限和优化加工贸易成品出口退换管理的措施让我们企业有充分的时间根据生产周期核销账册;另一方面,简化集中内销手续避免了货物多次往返进出境,进一步便利企业内销,促进企业国内业务的开展。”中山市江波龙电子有限公司关务负责人陈琼说。

下一步,中山海关将继续加大海关总署推动加工贸易持续高质量发展改革16条措施的宣讲解读、贯彻落实力度,有力有序推进改革落地见效,持续提升企业内生发展动力,为中山加工贸易持续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编辑 汪佳  二审 魏静文  三审 吴森林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中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中山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山网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0-882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