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一科技公司网络不正当竞争被罚 100 万元
发布时间:2026-01-22 来源:中山+

1月22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在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价格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优秀案例评选中,市市场监管局石岐分局报送的“中山市某科技计算机有限公司网络不正当竞争案”入选全省优秀案例,涉案人员被罚款100万元,相关执法人员在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价格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大讲堂上就该案例作专题经验介绍。

执法人员在大会上作专题经验介绍。受访者 供图

据悉,该公司利用技术手段违规处理网络平台数据,我市、石岐街道两级市场监管部门随即联合开展调查取证。2025年5月,该案经法定程序移交至市市场监管局石岐分局立案处理。经查明,当事人开发的软件系统能够在20个主流网络平台上按预设指令自动抓取用户公开的评论、个人资料、ID等数据,并模拟真人行为进行关注、点赞、评论等互动操作,实际使用累计达5569人次。上述行为不仅直接违反相关平台用户协议,扰乱正常的内容分发机制与运营秩序,损害广大用户体验与平台商誉,更实质构成了对平台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与服务正常运行的妨碍与破坏。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及时固定证据,准确认定事实。石岐街道办事处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有力维护了网络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此次案例获评全省优秀案例,是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山市执法办案能力和案件质效的充分肯定。在案件点评环节,专家对市市场监管局石岐分局稳健的办案思路、证据链条的严谨构建、法律适用的精准把握以及执法过程中展现的创新性与专业水准均给予高度评价。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在当前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涌现的时代背景下,我市市场监管部门精准回应消费者关切,帮助企业明确法律边界,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致力于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变“被动查处”为“主动防控”。


编辑   张倩  二审   魏静文   三审   向才志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中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中山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山网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0-882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