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出台新政!村居调解有了“硬核”指南
发布时间:2026-06-24 来源:中山+

近日,中山市委政法委、市委社工部、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村(社区)调解职能作用 推进基层治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围绕健全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建强高素质人民调解员队伍、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强化基础保障措施四大方面作出系统部署,力促基层治理提质增效。此前,各村(社区)在调解工作开展中各有各的做法,缺少一套统一、完善的制度指引,此次《意见》的出台填补了这一空白。

《意见》中有多项举措是首次以制度文件形式加以明确。在组织体系方面,明确在有条件的自然村、村民小组设立调解小组或“五老调解室”等特色阵地,鼓励乡贤及专业人士设立个人调解工作室,在居民小区、楼栋布设人民调解信息员,并立足本土文化培育“香山和韵”调解品牌,以品牌建设引领调解工作提质增效。

在队伍建设方面,提出优先吸纳“五老”人员、新乡贤、网格员、退役军人、基层法律工作者等力量,按需组建乡音调解队、巾帼调解队等特色队伍,并由司法所每年组织村(社区)调解员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推动调解力量向基层末梢延伸。

同时,通过健全纠纷受理排查机制,规范调解实施环节,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强化部门联动协作,确保调解工作依法有序、高效运行。在强化基础保障方面,落实村(社区)调解工作室办公场所,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推进调解工作信息化建设,夯实基层调解工作基础。

近期,小榄镇74名“乡音调解员”持证上岗,已成功调解多宗矛盾纠纷。这支队伍以方言乡音为桥,以乡情民俗为媒,将法律条文转化为家常白话,用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方式化解矛盾,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意见》部署转化为实际行动。

在一起案涉金额超百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中,因利息约定过高、违约金条款争议,三方当事人一度僵持不下。来自本地的“乡音调解员”洪淑霞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别释法说理,向出借方讲明超出法律保护上限的利息无法获得法院支持,向借款方强调履行债务的必要性。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通过“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通道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为债权加上“法律双保险”。

近年来,中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全市已建成448个人民调解委员会、71个调解工作室和120余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实现了市、镇街、村(社区)三级调解组织全覆盖。2025年以来,累计化解矛盾纠纷2.5万余件,涉及金额5亿余元。调解领域延伸至知识产权、生态环保、新业态用工等新兴领域,建成个人品牌调解室12个,形成“香山调解”品牌集群。

在机制建设方面,整合调解员、法律顾问等力量进驻综治中心,建立“六调联动”机制,并与江门、珠海、深圳三地建立跨界调解机制。队伍建设上,成立宣讲团,2025年以来累计培训5900余人次,发放“以案定补”补贴30余万元;全市已评定二级调解员8名、三级184名、四级317名。


编辑 张英 二审 韦多加 三审 林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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