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涌镇发生一起因行车纠纷引发的“斗气车”事故,涉事司机罗某因一时冲动恶意别车,导致两车受损,最终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为自己的“路怒”行为付出了惨痛代价。
事发当天,大涌公安分局交管大队接到当事人报警,称对方司机“开斗气车”,将自己驾驶的车辆故意挤到路边花基,造成车辆损坏,请求警方处置。接警后,大涌交管大队迅速出警,当场控制涉事司机罗某,并展开调查核实工作。
经查实,事发当时罗某驾驶车辆在大涌镇敦煌路缓慢行驶,被后车司机按喇叭提醒后超车。罗某心生愤怒,在两车并排行驶至德政路时,突然加速从中间车道向左变道,恶意将后车挤上中间花基,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因罗某的行为涉及寻衅滋事,大涌交警大队依据相关规定,将案件移交当地派出所处置。当地派出所以“寻衅滋事”依法对罗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责令其赔偿对方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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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斗气车”在医学和交通领域通常称为“路怒症”,指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产生愤怒情绪,进而做出攻击性或危险驾驶行为的现象。这类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轻则构成治安违法,严重时甚至构成危险驾驶罪或寻衅滋事罪。交管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开车时应保持平和心态,不急不躁,不随意变道、乱加塞。遇到堵车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不要盲目抢行,切勿因一时情绪以身试法。
编辑 赵伟 二审 韦多加 三审 查九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