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记者从中山市医保局获悉,该局近日公布一起医保基金监管典型案例:3名医药行业人员伪造肺癌患者基因检测报告,违规用医保报销靶向药奥希替尼,合计骗取医保基金541913.35元,最终全部获刑。
事情发生在2020年。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中山区域的黄某杰,以及该公司医药销售代表叶某婕、黄某湛,明知病人达不到这款靶向药的医保报销条件,却动起歪心思。他们通过伪造、制作虚假的检测报告,让不符合标准的患者“满足”用药要求,再由医生按医保报销渠道开出奥希替尼,把医保资金套走。
肿瘤靶向药的使用有明确要求,必须严格依照药品说明书载明的适用病症,同时满足对应的基因位点突变,才能走医保报销。三名嫌疑人为提升销售业绩,无视医保基金管理规定,靠造假打通流程,让本该不能报销的药品违规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
案件经法院审理,认定三人诈骗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结合其犯罪事实、危害程度等情况,法院作出判决:叶某婕获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黄某杰、黄某湛各获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需退缴被骗取的医保基金541913.35元。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医保基金安全,医保保障才能持续稳定运转。”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医药从业者要以该案为警示,不能为了私利触碰法律红线。医保部门也将持续加大监管打击力度,严查各类欺诈骗保行为,守护好医保基金。
编辑 袁婵 二审 向才志 三审 朱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