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中山一女子无证驾车,撞车后清扫现场并逃逸
发布时间:2022-07-27

女子刘某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在古镇镇恒骏街撞上停在路边的小轿车,导致小轿车左侧后保险杠脱落。事后,刘某将保险杠“装回”车上,并在清扫完现场后驾车离开。7月25日,古镇交警依法认定刘某无证驾车且肇事逃逸,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7月15日上午8时许,古镇交警大队接到车主报案,称自己停在古镇镇恒骏街某物流公司对开路段的一辆小客车被撞,找不到肇事司机,请求交警到场处理。值班民警到场后,看到被撞的小轿车后保险杠几近脱落,可是地上却很干净,民警怀疑事故现场被“处理”过,于是调取视频监控查看案发经过。


▲被撞车辆。

视频中显示,肇事的三轮车驾驶人是一名女性。案发当时,嫌疑女子驾驶电动三轮车经过事故路段,与停放在路边的粤T牌小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小客车后保险杠掉落,电动三轮车侧翻倒地,肇事女子也顺势倒在地上。事后,该女子急匆匆把保险杠“装回”车上,随后在一名男子的帮助下把侧翻的三轮车扶正。该女子从三轮车上拿来扫把、垃圾铲,清扫现场,慌慌张张驾车离开。

根据线索比对、调查走访,办案民警最终将嫌疑女子锁定为古镇镇某村居清洁工人刘某。7月19日,民警传唤刘某到案接受调查。在询问过程中,刘某承认了自己碰撞他人车辆后驾车离开的事实。

7月25日,古镇交警大队依法认定刘某无证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在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外,刘某还将被处罚款3000元,或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中山交警部门提醒,出行过程中不慎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拨打110或122报警处置,切莫心存侥幸、逃避责任,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张倩 通讯员 刘洪希 黄尚贤
◆图:通讯员提供 
◆编辑:王欣琳 
◆二审:黄廉捷 
◆三审:苏小红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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