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10号)
发布时间:2022-11-18

根据最新疫情形势综合研判,经中山市港口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2022年11月18日19:30起,解除东至木河迳东路63号(中山市金创力电子有限公司)、南至木河迳东路28号以东建筑工地、西至三角快线辅道、北至木河迳东路53-56号(金色港湾花园--海伦堡玖悦府一、二、三期建筑工地)北侧道路的围合区域,东至西街小公园、南至西塘、西至新涌下街、北至万龙社涌围合区域,港口镇东长堤大道57号—65号以及港口镇金港路坤记生态农场高风险区管理,港口镇全域转为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疫情防控丝毫不能放松。请全镇广大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单位及村(社区)报备。通过群防群控,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中山市港口镇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


编辑 侯海影  二审 蓝运良   三审 岳才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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