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处理率达97%!“香山号”人大代表直通车近期关注这些问题……
发布时间:2022-12-28 来源:中山+

“香山号”人大代表直通车开通以来,人大代表持续利用这个平台关注民生问题,近期重点就增加无偿献血优惠措施、加强管理共享电动自行车等问题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并得到相关部门的积极回应。据了解,截至12月,“香山号”人大代表直通车共收到代表建议220件,其中完成处理214件,包括专报4件、专函126件、专复23件、专告61件,完成处理率达97%。

◆代表建议:增加无偿献血优惠措施

■有关部门回复:将落实献血者表彰和免费用血等激励工作,协助相关部门推进无偿献血“优惠政策”

受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目前我市血源招募难度增大,无偿献血人数增长缓慢。2020年12月的中山市人口普查显示我市常住人口441.8万,以此计算,我市人口献血率只有12.65‰,离原国家卫计委2015年提出的“到2020年末达到15‰”的目标还有差距。


10月1日,部分中山市民走进献血站献爱心。(资料图片)记者 王云 摄

市人大代表唐权和调研发现,目前我市针对无偿献血者,除了依法表彰和免费用血、积分入户政策外,没有其他优惠政策。部分固定献血者献血达到个人终身免费用血标准以及家人免费用血标准后就不再参与献血,对中低收入市民也无实质利好吸引其参与献血,献血者被社会认同的荣耀感不强。

为此,他建议增加无偿献血优惠措施,市财政设立无偿献血专项优惠资金,用于对符合条件的无偿献血者和参与献血服务的志愿者实行优惠政策。一是对在中山市申报并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银、铜奖的献血者和在中山市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获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的捐献者,可申请办理中山市无偿献血荣誉卡,给予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览市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每年免费享受一次健康体检,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加分等优惠政策。二是针对其他无偿献血人员制定相应激励机制,如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给予社保补贴等。三是对因病致贫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的无偿献血者和参与献血服务的志愿者,由民政部门、医疗保障部门、红十字会和慈善组织开展关爱和救助活动。

对于唐权和的建议,市卫生健康局进行了积极回应。据了解,我市为进一步推动无偿献血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建立了无偿献血评价激励机制,推选无偿献血献髓先进个人参评“中山好人”“优秀红十字志愿者”等,深挖献血志愿者队伍“身边好人”“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以可见可学的榜样标杆感染人、鼓舞人、带动人。此外,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献血容易,报销难”“献血不够方便”等急难愁盼、堵点痛点问题。如市财政划拨经费,及时报销无偿献血者、直系亲属和配偶的用血费用;全市公立医院均上线临床用血费用报销直接减免系统;拓宽献血者用血报销途径,优化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用血报销功能;积极协助市精神文明办做好参评“中山好人”等荣誉奖项的推选工作,协助获评“中山好人”等荣誉奖的献血者办理“中山好人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相关工作。

针对唐权和的建议,市卫生健康局也表示目前尚存在资金来源、优惠政策执行落地等困难。同时要解决激励政策资金投入的计算方法。如单纯采用“亮”出荣誉卡的方式,仅通过查看证件,公交、景区、医院等单位无法统计志愿者使用荣誉卡的次数以及免去的金额,有关部门和单位难以计算需要投入的资金,因此建议开发载入献血者个人信息和联网相关单位使用信息的统一的电子证。

未来,市中心血站将会立足本职继续做好采供血工作,保障临床用血的需求和安全;维护献血者权益,落实献血者表彰和免费用血等激励工作,协助相关部门推进无偿献血“优惠政策”;同时做好无偿献血宣传工作,使更多的群众认识无偿献血献髓事业,提高群众对无偿献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代表建议:加强管理共享电动自行车

■有关部门回复:已拟草《中山市共享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代拟稿)》,将持续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

市人大代表崔在潮表示,共享电动自行车给群众出行带来了一定的便捷性,但由于投入平台只顾及投放收费不跟进运营管理,导致了共享电动自行车任意占用城市公共道路,在人行道、绿道、盲道甚至机动车道上乱停乱放,不但影响市容市貌,而且更成为步行人、残疾人行走的“拦路虎”,增添步道行人出行危险,同时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车辆自重大、速度快,对骑行人员生命安全也构成了重大威胁,不时酿造车祸惨剧。

为有效解决共享电动自行车所出现各种问题,我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颁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相关精神,在2020年6月21日过渡期结束后,全面开展了违标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清理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后续整治未及时跟进、缺乏工作经费、人手严重不足等原因,仍有部分投入平台不断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运营,比如在小榄镇中心城区及部分中巴站依然存在共享电动自行车随处乱停乱放现象,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共享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

为此,崔在潮建议市交通运输局要牵头约谈目前还在我市不断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的企业,要求其主动回收在我市所投放的全部共享电动自行车。同时,对继续在我市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的企业采取必要措施,对违标的共享电动自行车继续进行查处清理。

对于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市交通运输局十分重视,并及时回复。目前,约有10家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在我市擅自投放车辆,主要投放地点在我市主城区范围,其余各镇街也有零散投放。相关企业擅自在我市从事共享电动自行车经营活动,与国家、省及我市有关政策不符,严重影响我市交通秩序、城市环境以及群众出行安全。对此,该局迅速采取了清理工作。据统计,2022年1-11月,全市共清理共享电动自行车22509辆,开展行动478次,出动人员6790人次,约谈企业54家次,共享电动自行车清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为进一步巩固共享电动自行车清理工作成效,维护良好的市容市貌,根据2022年11月7日市政府组织召开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治理工作研究会议精神,市交通运输局拟草了《中山市共享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代拟稿)》(以下简称《代拟稿》),并充分征询了各相关部门和镇街的意见,拟于近期报市政府,由市政府下发执行。《代拟稿》一是确立了“坚持依法依规、共治共管”为原则,以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为工作目标;二是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和镇街的职责和工作分工。三是明确了工作要求,要求各相关部门和镇街要统一思想认识,按照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

接下来,市交通运输局将按照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继续牵头各相关部门和镇街开展清理共享电动自行车工作。


编辑 陈家浩  二审 魏静文  三审 岳才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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