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7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听取《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并提出建议。
座谈会上,副市长曾奕代表市政府向执法检查组汇报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自2020年10月1日《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有较大提升,“门前三包”工作成效初显,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显著,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实现精细化。
执法检查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晖东肯定了市政府及职能部门相关的工作,同时提出了意见建议:要用绣花功夫建好管好城市,进一步优化垃圾分类工作,切实加强市场管理工作,加强完善道路管护工作,加快河涌整治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欧阳贵有建议,有关单位要以创建文明城市、法治城市为目标,加大对城市管理的资金投入,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履行职责;要善于发现问题、直面问题、解决问题,重点关注生活垃圾分类、农贸市场卫生管理、电动自行车管理等问题;解决问题要有实际成效,每次调研、会议、执法检查都要有成效,要以最终的成效作为检验工作成果的标准。
编辑 曾嘉慧 二审 王欣琳 三审 程明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