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中山2023年环境质量状况及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考核情况。根据发布会信息,2023年中山市空气质量取得显著提升,全年优良天数较2022年增加了19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在全省排名第二,显示出中山市在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整体环境质量稳中有升
新闻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杜敏公布,2023年,我市AQI达标率为88.8%,同比去年增加5.2个百分点(优良天数增加19天);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89)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第15位、珠三角第4位。与2022年相比,AQI(空气质量)达标率、综合指数、SO2、NO2、PM10和PM2.5等主要指标在全省21地市中排名均有所提升。2023年我市AQI达标率改善幅度排全省第6位,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排全省第2位,NO2和O3改善幅度均排全省第4位,PM2.5年均浓度稳定优于世界卫生组织第二过渡阶段目标。
此外,我市水环境质量保持稳中向好。我市大江大河和水源地水质优良,4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十四五”期间连续优良达标。2023年内河涌水质有所改善,第四季度未达标水体河涌111条,数量较第二轮央督期间减少195条,全市1041条河涌CWQI(水质指数)较第二轮央督期改善37.44%。
8个镇街考核优秀
新闻发布会同时公布了2023年度市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情况。

通过镇街自评、考核初评结果意见征求及考核复评工作,火炬开发区(中山港街道)、石岐街道、五桂山街道、民众街道、小榄镇、沙溪镇、黄圃镇、三角镇8个镇街获得优秀等次。翠亨新区 (南朗街道)、东区街道、西区街道、南区街道、古镇镇、横栏镇、港口镇、南头镇、东凤镇、阜沙镇、三乡镇、坦洲镇、板芙镇、神湾镇等14个镇街获良好等次。大涌镇获合格等次。
杜敏在回答记者问时表示,2023年我市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特别是内河涌水质有所改善,未达标水体河涌数量较第二轮央督期间减少了195条,主要采取了坚持高位统筹,攻坚克难水污染防治;坚持考核问效,全面压实各级各部门治水责任;坚持大兵团作战,全力推进“六污同治”的方法。
2023年,全市累计进场施工河涌634条,其中316条河涌完成截污主体工程;累计完成178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时的25%提高至80%;累计完成小区排水管网改造1300个、工厂雨污分流改造3650个、养殖池塘尾水治理6.1万亩。开展7个重点镇街治水工作专项评估,指导提升区域治理效果。2023年第四季度,我市河涌水质指数CWQI为6.8389,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5.56%;劣Ⅴ类河涌375条,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2.66个百分点,未达标水体河涌数量较央督时减少65%,全市内河涌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编辑 陈家浩 二审 朱晖 三审 程明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