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政策接连出台!中山多措并举为房地产市场注入强劲动力
发布时间:2024-05-25 来源:中山+

深中通道即将通车,为中山房地产市场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今年以来,中山连续出台多项利好政策,涵盖购房补贴、公积金支持、金融融资等多个层面,为市场注入强劲动力。5月24日上午,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林东等做客由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宣传部主办的《周五民声直播室》节目,就相关话题与听众进行互动交流。

《周五民声直播室》节目现场。受访者供图

据介绍,中山近几年房地产市场总体健康平稳。中山房地产销售量位于全省上游水平,中山商品房的去化周期短于全省平均周期,也短于珠三角九市的平均周期。

今年2月,中山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山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建立由分管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7个部门、各镇街为成员单位的融资协调机制,通过搭建银企沟通平台,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有效解决了房地产项目的融资难题。

进入3月,中山再出实招,联合多个部门出台系列政策措施。包括取消个人住房证明的提交要求,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实施购房补贴政策,鼓励居民住房“以旧换新”;允许住房公积金余额直付购房款,优化一次性付款购房及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等。

目前,中山正在实施的购房补贴政策规定,在2024年5月1日至6月30日(试行),凡在中山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在缴纳契税后给予购房款5‰的电子消费券补贴(金额四舍五入至百位)。在享受购房补贴的同时,2024年4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凡在中山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给予每套2000元电子消费券补贴,卖旧房买新房时间不分先后。

市民近期有购房意愿,想要申领住房补贴的注意:

一是补贴时间。购房人须于2024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期间在中山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购房款认定标准以购房发票票面金额为准,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缴纳契税,缴税后方可申领电子消费券。

二是房屋属性。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是住宅,不含公寓,也不含商业。

三是在政策出台前购房人已办理网签备案,政策出台后同一购房人就同一商品住房办理注销并重新网签,不可申领电子消费券。


编辑 侯海影  二审 陈彦  三审 陈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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