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吃住玩购”全免费抽奖活动来了
发布时间:2024-06-23 来源:中山+

目前,“深中新通道,香山新体验”中山消费月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记者6月22日采访获悉,即日起至7月28日,我市同步开展“中山吃住玩购”全免费抽奖活动,顾客在我市促消费活动的商家消费并开具个人抬头消费的发票,即可参与发票抽奖,中奖金额为发票金额,单张抽奖封顶金额600元。

中山消费月活动现场。记者 杨健 摄

●活动参与方式

关注“银联商务广东分公司”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的“菜单栏—精选活动—中山消费月发票抽奖”,进入活动页面;点击页面右下方“开始抽奖”,按照活动要求上传发票照片,并填写相关信息,参与抽奖活动。

●奖项设置

活动期间,顾客前往参加“深中新通道 香山新体验”中山消费月活动的商家消费,并开具个人抬头发票,即可参与发票抽奖。中奖金额为发票含税金额,最高600元/次/人。活动期间,每周名额30个,且整个活动期间每个人只有1次中奖机会。

▲长摁二维码,查看参与商户名单。

●活动注意事项

要同时满足下列所有条件的发票方可参与抽奖,否则发票信息上传时不予通过,或中奖后审核不通过,也不予兑奖。

(一)参与主体:“发票抽奖”活动仅限在报名参加“深中新通道 香山新体验” 中山消费月的商户消费并取得发票的个人消费者,携程等派券平台开具的发票不予核销。发票所载“购方名称”须与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且真实有效,方可参与发票抽奖活动。

(二)开具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7月28日期间在活动商户消费开具的个人抬头发票,且于本活动周内上传可参与抽奖。

非活动周内开具的发票不得参与抽奖,非参加“深中新通道 香山新体验”中山消费月活动的活动商户开具的发票不得参与抽奖,非个人抬头发票不得参与抽奖。

(三)发票金额:不限制单张发票金额。

(四)其他要求:参与抽奖的发票包括依法开具给个人消费者的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卷票)的四种发票。

●兑奖须知

中奖后由银联商务工作人员联系中奖者提供兑奖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中奖者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中奖结果系统截图、邮箱等。审核通过后由主办部门按流程兑奖,兑奖时发现与活动规则不相符的发票,不予兑奖。


编辑 范展颢 二审 周振捷 三审 向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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