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内两次制造车祸骗保,被警方识破获处罚
发布时间:2024-11-27 来源:中山+

男子陈某、刘某一天之内两次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现场,想以此骗取保险赔偿,没想到处警的警员为同一批人,他们的诡计被识破,并因此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这是记者11月27日从中山交警部门获悉的情况。

两男子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现场想骗保,被警方识破。通讯员供图

11月21日13时许,翠亨新区交警大队接到当事人刘某报警,称一辆小轿车在故意“别车”时与自己驾驶的货车发生碰撞,请求处警。大队值班警员随即前往现场处置。

通过查看货车驾驶员刘某的行车记录仪,发现小轿车驾驶人陈某驾车行至南朗街道榄横路行驶时,明显存在故意超车并“别停”刘某货车的行为,并最终造成两车发生碰撞事故。

在询问过程中,陈某承认了自己故意“别车”并引发事故的事实,处警警员遂将案件移交榄边派出所处理。后经派出所民警调解,双方协商由陈某承担刘某所驾货车的维修费用。

未料案件并未就此结束。当天17时许,翠亨新区交警大队再次接到报警,称南朗街道泮沙村路段发生一宗小轿车和货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请求到场处置。大队警员到场后发现现场车辆还是中午在榄横路发生碰撞的小轿车和货车,人还是陈某和刘某,不同的只是这次报警的是陈某。蹊跷的事故让处警警员心生疑虑。

后经调查,发现两人存在涉嫌骗保行为。原来榄边派出所处理完陈某、刘某的撞车事件后,陈某报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表示需要提供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陈某与刘某商量于当天16时40分将车辆开到泮沙村路段伪造事故现场,并由陈某报警处理,没想到处警的还是当天中午两名警员,伎俩因此被识破。

由于案件涉嫌骗保行为,处警警员遂将案件移交辖区南苑派出所处理。11月27日,记者从翠亨新区交警大队获悉,事发翌日即11月22日,南苑派出所以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等违法行为对陈某和刘某做出行政拘留处罚。


编辑  张英 二审  黄廉捷  三审  陈浩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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