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获地方立法权十周年,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14部
发布时间:2025-06-12 来源:中山+

2015年,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和广东省人大的决定,中山获得地方立法权。10年来,中山聚焦全市工作大局,紧扣“小切口、真管用”原则,制定出台了14部地方性法规。从水环境保护的系列法规到营商环境优化的法治设计,从民生难题的破解到区域协同立法的规则创新,中山聚焦发展所需、民生所盼,让地方立法与城市发展同频共振,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山特色的立法之路,为中山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法治力量。

6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山市地方立法座谈会。 记者 王云 摄

14部法规:
从水治理破题到多领域保障

回忆起第一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冯镜华仍历历在目:“2015年,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发放了5000份调查问卷,有53.8%的受访公众认为应该对水环境保护的事项作出规定。根据这个结果,结合市委决策部署,我们最终确定《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作为我市第一部法规项目。”

围绕水环境治理,中山陆续制定了多部法规。图为整治后清澈的大涌镇基尾涌。(资料图片)见习记者 张景天 摄

围绕水环境治理,中山后来陆续制定了《中山市排水管理条例》《中山市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等法规,占了现有地方性法规数量近30%。“这一系列的法规从源头排水管理、管网建设与维护、末端水体治理到海绵城市建设,从局限一域到区域协同,为系统解决治水问题提供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制度保障。”冯镜华解释。

2024年7月9日,中山、珠海两市人大常委会在珠海联合召开前山河流域协同立法调研座谈会。 通讯员供图

十年来,中山紧扣中心大局立法。针对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中山迅速制定《关于开展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的决定》《中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为“工改”提供关键法治支撑,推动全市超4.7万亩低效工业用地焕新。

在城市管理领域,中山制定了《中山市停车场条例》《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直面“停车难”“管理乱”等城市治理难题,推动形成精细化治理格局;《中山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后,全市住宅小区电力设施统一移交专业管理,年度平均停电时间缩短至1小时以下;《中山市供水用水条例》规范了300多个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维护问题。

在社会文明建设方面,中山出台《中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山市慈善万人行促进条例》,擦亮“中山慈善万人行”金字招牌,推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今年2月12日(农历正月十五)上午,第38届中山慈善万人行·助力“百千万工程”巡游活动在兴中道上火热举行。(资料图片)记者 记者 缪晓剑 摄

“10年了,我参与并见证了每一部法规的制定颁布,十分感慨。地方性法规不是简单地照搬照抄上位法,而需要将上位法与本地实际情况相结合,法规才能更接地气,真正解决问题。”冯镜华举例说,在《中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二审期间,分片区先后召开了5场立法调研座谈会,听取23个镇街的意见和建议,反复研究修改,才使法规更具中山特色和更有操作性。

展望未来,冯镜华表示,中山将加强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重点及新兴领域立法,深化与珠海、江门等市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的区域协同立法,围绕物业管理服务、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等民生领域制定法规以增进民生福祉,同时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并加强立法联系点建设听取更多民声民意。

市律师协会会长朱志强:
发挥职业优势
将群众需求反映到立法中

2015年,广东省、中山市两级人大常委会确定市律师协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朱志强作为市律师协会会长,见证了中山立法工作从“新手上路”到迈上轨道,“十年间,市律师协会近百名律师通过专题调研、立法研讨等方式深度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327条修改意见,出具406份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告。”朱志强说,多项具有前瞻性、可行性、适切性的意见和建议被立法机关所采纳,在政府立法、社会治理、矛盾化解等领域持续发挥专业作用。

“律师协会作为专业机构,发挥职业优势参与中山立法全过程,有助于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质量。”朱志强深有感触道,律师参与众多案件审判,且与商协会、社区、企业交流密切,能掌握群众最迫切的需求,并将其反映到立法中,让法律源于群众需求,又能针对性解决实际问题。

市委党校政治和法律教研部
副主任黎昭权:
当好立法工作的

研究员、宣传员、参谋员

近年来,市委党校持续在中山立法工作中发挥专业支撑作用。市委党校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副主任黎昭权介绍,在理论研究层面,市委党校发挥法学教研团队优势,围绕地方立法权的运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等工作开展多项课题研究,为立法工作提供学理支撑。在立法能力建设方面,市委党校连续五年举办“人大代表法治素养培训班”,开设“立法技术规范”“案例解读”等课程,助力提升立法专业化水平。

“未来我将继续当好立法工作的研究员、宣传员、参谋员。”黎昭权提出三方面构想,一是强化新领域立法预研储备,针对深中通道通车后的区域协同发展、数字经济等前沿领域提前布局研究;二是深化立法协同,探索与广佛珠等周边城市的协同立法机制,共筑湾区法治“同心圆”;三是增强普法渗透力,推动立法成果进党校课堂、干部培训和基层宣讲,让法治理念融入社会治理。

市地方立法研究院
执行院长蒋先进:
发挥高校第三方优势
参与地方立法工作

市地方立法研究院成立于2015年4月,是由市人大机关扶持、高校支撑、政校合作共建的科研机构与平台。回顾过去的工作,该院执行院长蒋先进介绍,研究院积极参与中山市地方立法的规划、制定与论证,提出专家意见,10年共承担了7部地方性法规草案、2部地方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工作,其中多部已正式出台。蒋先进表示,未来,研究院将继续发挥第三方人员和专业优势,参与立法规划、草案起草、立法评估、文件合法性审查、法规宣讲及提供咨询意见,为中山市地方立法工作贡献力量。

【统筹】张房耿


编辑 曾淑花   二审 黄廉捷   三审 查九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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