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202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建议》,明确提出加快发展数字法学等新兴学科,对法律体系和法治机制产生了深刻而长远的影响,呈现从现代法治迈向数字法治的重大转型。提炼数字法治命题、发现数字法治规律、探寻数字法治逻辑、培育数字法治人才已经成为“数字中国”建设战略现实而迫切的“刚需”。面临创新活跃的数字法治实践,数字法治理论研究“宏大有余,实证不足”,数字法治意识教育“问题有余,命题不足”。青年大学生作为社会中的一个特殊群体,是推进国家法治化进程的重要力量,其对数字法律规则、数字法律关系、数字法律行为、数字正义价值、数字法律方法的认知程度关系到国家法治建设的进程。切实增强大学生数字思维、数字认知、数字技能,构建覆盖全校的数字素养和技能发展培养体系,是法治创新实践对法治理论研究的客观诉求,亦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时代新人的应有之义。
一、用好数字法治教育实践大平台,强化大学生网络法治意识观念
在数字时代,网络空间已成为大学生学习、生活和社交的重要场域,其网络行为的规范性与法治意识密切相关。数字法治教育实践大平台的搭建与优化,为强化大学生网络法治意识提供了广阔空间。首先,高校应充分利用数字技术,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法治教育平台。线上平台可以整合丰富的法治教育资源,包括法律法规解读、典型案例分析、法治专题讲座等,通过短视频、动画、互动问答等形式,吸引大学生主动参与学习。例如,利用虚拟现实(VR)技术模拟网络侵权、网络诈骗等场景,让学生身临其境地感受违法行为的后果,增强其对网络法治的直观认知。线下平台则可以通过校园法治文化节、模拟法庭、法治辩论赛等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让学生在实践中深化对网络法治的理解。其次,要充分发挥高校教师在法治教育中的主导作用。教师应具备扎实的数字法治知识和良好的网络素养,能够结合专业课程,将网络法治意识融入教学内容。例如,在计算机专业课程中,讲解网络安全法规,在艺术设计专业课程中,增加数字艺术的产权保护课程;在行政管理专业课程中,增加数字行政的法律治理等内容。同时,教师还可以引导学生关注网络热点法治问题,组织学生开展专题研究,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自主学习能力。最后,高校应加强与校外机构的合作,拓展数字法治教育的实践渠道。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建立合作关系,邀请法律专业人士走进校园,开展专题讲座、案例研讨等活动;组织学生到相关机构实习,了解数字法治的典型场景,加强对数字税收、数字金融、数字保险、数字信用、数字安全等法律规则的普及与应用。通过校内外资源的整合,以培养学生兴趣、提升学生实践能力为导向,为大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数字法治教育实践机会,使其在网络空间中形成自觉遵守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体会情、理与法的统一。
二、推进网络普法工作全面且精准,提高大学生网络法治思维能力
网络普法工作是提升大学生网络法治思维能力的关键环节。在数字时代,网络普法需要更加全面且精准,以适应大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和网络行为特点。一方面,网络普法工作要全面覆盖网络生活的各个方面。从网络言论自由与法律责任的界定,到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从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到个人信息的合法使用,都要通过通俗易懂、生动有趣的方式进行普及。例如,利用校园网络媒体平台,定期推送与大学生生活息息相关的网络法治知识,如“如何防范网络诈骗”“网络安全与国家安全”等主题文章;制作系列网络法治漫画或短视频,以轻松幽默的方式解读复杂的“新现象,新问题”,让大学生在日常浏览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教育。另一方面,网络普法工作要精准对接大学生的学习习惯和兴趣点。借助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了解大学生在网络法治知识学习中的薄弱环节和关注热点,为其提供个性化的普法内容和服务。例如,根据学生的专业背景和网络行为轨迹,推送与之相关的网络法治案例和法律解读;利用智能问答系统,实时解答学生在网络法治方面遇到的问题,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此外,高校还可以通过“一站式”学生社区,开展网络法治主题的社团活动和竞赛,激发大学生主动学习网络法治知识的积极性。例如,在学生社区设置“纠纷解决室”,引入“ODR(Online Dispute Resolution)”理论,及时化解纠纷;组织网络法治知识竞赛、主题征文比赛、微电影创作大赛等,鼓励学生在活动中深入研究网络法治问题,提升自身的网络法治思维能力。
三、完善数字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培养大学生网络法治行为习惯
培养大学生网络法治行为习惯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需要深入探讨数字时代的法治变革,完善数字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从制度建设、环境营造和行为引导等多个方面入手,确保大学生在网络空间中能够自觉遵守法律规范。首先,高校应建立健全数字法治教育的制度体系。将数字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整体规划,明确各部门在网络法治教育中的职责分工,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例如,教务部门负责将网络法治课程纳入必修或选修课程体系,确保学生接受系统的数字法治教育;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学生网络行为规范,加强对学生网络行为的管理和监督;宣传部门负责利用校园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网络法治知识和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网络法治教育氛围。其次,要营造良好的网络法治教育环境。校园网络文化建设是培养大学生网络法治行为习惯的重要基础。高校应加强对校园网络的管理和引导,规范网络信息发布和传播秩序,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积极倡导网络文明,通过开展网络文明主题活动、设立网络文明榜样等方式,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网络价值观,自觉抵制不良网络行为。此外,学校还可以利用校园网络平台,建立网络法治教育社区,鼓励学生在社区中交流网络法治问题,分享学习心得和实践经验,形成良好的网络法治教育生态。最后,要注重对大学生网络法治行为的引导和激励。通过制定明确的奖惩制度,对在网络法治方面表现优秀的个人或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如授予“网络法治之星”荣誉称号、给予综合素质评价加分等;对违反网络行为规范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学校可以开展网络法治行为养成教育活动,如“网络法治行为打卡”“网络文明倡议接力”等,引导学生在日常网络生活中养成良好的法治行为习惯,使其在网络空间中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网络秩序,为构建清朗的网络空间贡献力量。
(作者系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教师)
本文系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网络思政专项课题“智媒时代下高校学生网络安全意识教育研究”(2023XYWLSZ03)、广东省教育厅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人才项目“新时代大学生数字法治意识培育研究”(2024WQNCX122)、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中山)专项经费课题(4YYJS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编辑 王欣琳 二审 韦多加 三审 查九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