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市发展改革局组织召开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就中山市水价调整听取意见和建议。本次听证会参加人由消费者、经营者、专家学者、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政府部门代表共21人组成。此前,市发展改革局委托公证处通过公证抽签确定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消费者替补人员。
本次听证会涉及自来水价格调整两套方案,方案一是将自来水综合价格拟调整为2.14元/立方米,方案二是将自来水综合价格拟调整为2.18元/立方米。其中方案一超八成居民家庭每月水费增加约7.25元,方案二超八成居民家庭每月水费增加约8元,总体对居民家庭用水支出影响有限。
听证方案还包括全市全面推行居民阶梯水价,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第二阶梯、第三阶梯水价的级差按1:1.5:3的比例执行。每月每户生活用水0-25立方米为第一级;25-36立方米部分为第二级;36立方米以上部分为第三级。每户人数统一为5人及以下,每户用水人口超过5人的,每增加1人,第一、第二阶梯水量上限增加5立方米。超过第二阶梯水量上限值的,计入第三阶梯水量。
听证方案加大了优待群体的优惠力度。一是扩大享受优惠待遇的群体范围。在现行对我市困难群体(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实行用水价格优惠的基础上,将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以及我市无固定工资或离、退休金收入的“五老”(老堡垒户、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老苏区干部、老党员)人员,纳入执行免费用水基数范围。二是提高现行用水优惠标准。对符合条件纳入享受用水优惠对象,每月每户减免水量由原来的6立方米增加至8立方米。具体执行时,由供水企业抄表收费时直接扣减8立方米的免费水量,不需要先交费后返还。
会上,各方代表就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完善以及服务品质升级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从多维度提出了建设性意见。有消费者指出,合理运用价格调节机制能够有效引导居民节约用水行为;另有消费者强调,在制定新水价时应特别关注民生保障,建议针对困难家庭制定差异化的补贴政策。部分参加人呼吁供水单位持续优化水质监测体系和服务响应机制,确保为市民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供水服务。
市发展改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价格听证会是对政府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的重要环节。接下来将认真研究、合理采纳听证会参加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力争最大程度保障公众利益,同时促进水资源集约利用,推动可持续发展。
编辑 袁凤云 二审 曾淑花 三审 苏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