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面向社会征集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试点项目
发布时间:2025-10-01 来源:中山+

9月29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中山市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市级试点)的征集公告”(下称“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市级试点项目。

根据公告,本次征集范围为全市已建成未出售的存量商品房项目,用途为住宅。征集房源应为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现房,项目资产负债、法律关系和权属清晰,手续齐备、无查封等交易限制,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建筑面积方面,要求用于公租房的房源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源建筑面积以70平方米以下为主,可针对二孩及以上家庭住房需求等实际情况,适当放宽面积标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房源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

公告全文请点击以下链接>>>

中山市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市级试点)的征集公告


编辑  袁凤云 二审 曾淑花 三审 程明盛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中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中山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山网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0-882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