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人,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已启动
发布时间:2025-10-10 来源:中山+

10月10日,记者从中山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中山市2026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已全面启动,居民医保保费按年征收,中山户籍居民医保一档(含大病医保)缴费标准为809.76元/年,18周岁以下人员和本市就读学生为578.4元/年。户籍居民医保二档(含大病医保)缴费标准为2255.76元/年,18周岁以下人员和本市就读学生为2024.4元/年。

据介绍,本次参保缴费工作分三个时段:申请期为2025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扣费期为11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则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医保部门建议,参保人在扣费期开始后将保费存入扣费账户,以确保扣费成功。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如需调整缴费档次,需在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办理变更手续。

表格来源:中山医保微信公众号

参保对象涵盖五类人群: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持本市居民居住证人员(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者);在本市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全日制基础教育学生(幼儿园至高中阶段);以及国家、省和市规定可参加的其他人员。

缴费方式上,已参加2025年度居民医保的人员,需在2025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按缴费标准在原扣费银行账户存足全年费用。缴费渠道包括银行代扣、线上缴费和线下缴费三种方式。参保人可通过“粤税通”或支付宝“粤省事”小程序查询扣费情况,未绑定银行卡或代缴不成功的,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上述平台自行清缴。

首次或重新参保的居民,需在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通过“中山医保微网站”参保缴费专区或就近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困难群体(包括特困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由各镇街医疗保障职能部门统一办理参保,个人应缴费用由资格认定地所在镇街财政给予补助。

医保部门特别提醒,参保人因户籍迁出、就业、出国等原因不再参加2026年度居民医保的,需在2025年9月1日至10月31日,登录“粤医保”小程序办理停保手续。

根据省医保局最新规定,自2025年起,对未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将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这意味着断保后续保,将面临至少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在此期间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市医保局提醒市民及时关注参保信息,确保按时足额缴费,避免因断保影响医保待遇享受。更多详情可关注“中山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


编辑 侯海影  二审 韦多加  三审 林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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