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凌晨,中山市东凤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天润物流对开路段开展大型货车专项整治行动时,查处一起无证驾驶重型牵引车案件,驾驶人吴某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被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为从源头遏制涉货车交通事故发生,东凤交警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辖区重点路段设点查车,严查大型货车无证驾驶、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当天凌晨1时许,一辆悬挂豫P号牌的重型半牵引车(挂车号牌为浙 H)缓缓驶向执勤点,执勤警员当即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检查过程中,驾驶人吴某始终无法出示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涉嫌无证驾驶。
经警员进一步核查确认,吴某曾于2014年因酒后驾车在省外被交警部门查处,且未按规定接受调查处理;后续又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驾驶证换证手续,其驾驶证于2021年被当地交警部门依法注销,注销后吴某已不具备合法驾驶资格。面对核查结果,吴某如实交代,11月11日晚他趁夜间道路管控相对宽松,驾驶该重型牵引车从广州增城出发,前往中山市东凤镇某公司送货,没想到快抵达目的地时,被设卡检查的交警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结合吴某驾驶重型牵引车这一重点车型的违法情节,交警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交警部门在此郑重提醒广大驾驶人: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后,不得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否则将面临法律严惩;如因交通违法被查处,应及时接受调查处理,避免引发后续证件注销等连锁问题;驾驶证超过三年未换证的,将被依法注销,驾驶人需提前关注证件有效期,及时办理换证手续。目前,全市交警部门正持续开展大型货车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货车驾驶人自觉遵章守法,杜绝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危险行为,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编辑 曾淑花 二审 魏静文 三审 程明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