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
关于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5日
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长春副主任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编辑 曾淑花 二审 魏静文 三审 林志强
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
关于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5日
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长春副主任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