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栏目|学思践悟④:论涉外法治建设视域下法治人才培养的路径创新——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6-04-08 来源:中山纪检监察
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深化理论阐释,加强思想教育,“中山纪检监察”开设“学思践悟”理论文章特别栏目,邀请中山市监委特约监察员和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阐释党的创新理论如何落地见效,展现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新气象、新思考。

 

 

论涉外法治建设视域下法治人才培养的路径创新——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思考

作为一名长期从事法学教育的大学教师,我深切感受到新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随着全球化进程加速和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深入,涉外法治建设已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教学相长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不仅仅是知识和技能的传授,更是一场关乎政治立场、价值取向和职业操守的系统工程。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其蕴含的政治要求、纪律要求和作风要求,同样应当贯穿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一、时代之问:涉外法治建设的战略意义与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关联

(一)涉外法治建设与全面从严治党同频共振

涉外法治建设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战略需求,也是新时代建设法治强国的必然要求。先进的法治思想和法治体系是实现民族复兴的制度基石。涉外法治建设亦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国家主权,促进国际法治合作与交流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涉外法治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与此同时,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中央的战略部署,与涉外法治建设形成了一种深层次的同频共振:全面从严治党解决的是“谁来治理、如何治理”的主体建设问题,涉外法治建设解决的是“如何参与全球治理、如何维护国家利益”的外部能力问题,二者统一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大命题之中。

(二)涉外法治人才的政治底色决定国际话语权的成色当前,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经济、政治以及生态格局等正经历深刻调整,国际形势错综复杂,全球治理体系亟待改革和完善。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和国际地位的提高,中国需要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和国际法治建设,为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然而,在国际法律实务中,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部分涉外法律工作者在面对西方话语体系时,往往存在“失语”“失声”甚至“迷失”的问题。究其根源,不是专业能力不足,而是政治立场不够坚定,价值认同不够牢固。这让我深刻意识到:全面从严治党强调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恰恰是涉外法治人才最需要的内核。没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再精湛的专业技能也难以在国家需要时挺身而出;没有强烈的家国情怀,再流利的外语表达也无法真正维护国家利益。

(三)中央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最新要求

2024年7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决定》明确指出,要深化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建立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这一重要部署,为新时代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人才培养是改革创新的重要驱动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是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而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其蕴含的政治要求、纪律要求和作风要求,恰恰为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铸就了“根”与“魂”。加强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不仅要培养既“专”又“博”的涉外法治人才,使其熟悉金融、数据、税收、反垄断等特定领域,更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只有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强烈的家国情怀和严明的纪律意识,才能在国际法治舞台上既“站得稳”又“立得住”。

二、教学观察: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现实困境

(一)政治引领与专业培养“两张皮”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政治教育与专业教育往往处于“两张皮”的状态。思政课程讲政治理论,专业课程讲法律知识,二者互不相干。学生学完四年,可能对国际法规则了如指掌,但对“为什么是中国”“中国需要什么”缺乏深刻理解。这种培养模式下,学生不知道自己未来应该走向何方,更不知道自己的专业学习与国家战略之间有何关联。

(二)学生理解规则却看不懂“门道”

在现有涉外法学教育体系中,课程理论内容与国际接轨的紧密程度尚显不足,缺乏与国际法律实务的紧密联系,尤其是缺乏与国际组织、涉外国际仲裁机构等单位的深度合作,导致学生在实践过程中难以接触到真实的涉外法律事务,缺乏跨文化沟通能力和国际视野。更重要的是,即便学生能够理解国际规则的字面含义,也往往难以理解规则背后的政治逻辑和利益博弈。例如,在国际贸易争端中,表面上是一个法律技术问题,实质上是国家利益和政治力量的较量。如果学生只懂法律条文,不懂国际政治的“门道”,未来走上工作岗位,很容易陷入“就法论法”的窠臼,难以在复杂的国际博弈中为国家争取主动。

(三)师资队伍结构和价值引领的双重短板

我国涉外法治教育领域面临的主要挑战主要体现为师资队伍结构和价值引领的双重短板。与传统法学教育师资队伍不同,进行涉外法治课程教学的教师不仅要精通国际法学、国际规则与“法律外语”,还要有丰富的涉外法律实务经验、国际视野和国际化思维。当前师资队伍构成以本土培养、外派交流进修的中国籍教师、学者为主,亟需引进就职于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国际组织、国外知名法学院等的一线工作者。同时,很多教师自身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解不够深入,难以在教学中有机融入政治引领和价值引导。如果教师自己都说不清“中国立场”是什么,如何要求学生“政治立场坚定”?如果教师自己都缺乏家国情怀,如何培养学生“德法兼修”?

三、路径创新: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筑牢人才根基

人才培养目标决定着人才培养的方向、立场和方法。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加强学科建设,办好法学教育,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早日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要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始终坚持把政治立场和专业素养结合起来。引导学生思考中国在国际法治中的角色定位,理解国家立场背后的法理逻辑。只有心中有信仰,脚下才有力量,而全面从严治党强调的忠诚干净担当,正是这种“信仰”最生动的诠释。

(二)引进来、走出去:在开放中坚守政治底线

在“一国两制三法系”的大背景下,整合港澳优质资源,创新“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培养路径,为两岸三地(中国大陆、香港、澳门)的涉外法学学子搭建一个高效、多元的对话与交流平台。但是,开放不等于放弃原则,交流不等于放弃立场。在选派学生走出去时,我们不仅看专业成绩,更看政治表现和思想状况;在交流过程中,我们要求学生坚守政治底线,在涉及国家主权和核心利益的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三)以赛促学、以研促教:在实战中锤炼政治品格

涉外法律人才培养体系中有几大赛事,如“杰赛普国际法模拟法庭竞赛”“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等国际赛事。在备赛过程中,注意引导学生思考:当我们面对一个涉及中国利益的模拟案例时,应该如何既遵守国际规则,又维护国家立场? 这种思考本身就是政治素质的锤炼。

带领学生从事涉外法治科研项目,从课题申报到实地调研再到文字撰写的过程中汲取知识,也是行之有效的培养方式。近两年,我带着学生参与了三个涉外法治研究课题,《粤港澳大湾区法律事务合作》《精准服务涉外法治战略 积极探索法治人才培养》《以涉外法律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向与路径》,让学生承担文献检索、资料整理、初稿撰写等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我有意识地将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些理念融入科研指导:要求学生严守学术规范,不得抄袭剽窃;要求学生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要求学生心怀家国,不得只看个人名利。这些看似微小的要求,正是培养学生职业操守和政治品格的重要途径。

(四)打磨教学内容: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课程设置和教材编写

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应注重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在教育部规定的“10+N”法学人才培养方式下,从教学内容、课程设置上下功夫,增强涉外法治的教学内容与国际接轨的紧密度,开设具有国际化特色的专业课程。但是,不能为国际化而国际化,不能在学习别人的过程中丢掉了自己,在讲授国际规则时,设置“中国立场与中国智慧”专题,引导学生思考;在学习和运用国际规则时,做到既不盲目排外,也不盲目崇洋,在学习借鉴中保持文化自信和制度自信。教材编写上,尽可能纳入涉及中国企业和中国政府的最新案例;在理论分析上,注重引导学生思考中国特色与普世规则之间的关系。我们培养的涉外法治人才,首先应当是“中国的人才”,然后才是“国际的人才”。

(五)打造严守师德师风、专业作风双过硬的师资队伍

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师资队伍建设应该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要求教师在教学科研中严守政治纪律,不得发表错误言论;在与学生交往中严守职业操守,不得谋取私利;在涉外交流中严守外事纪律,不得有损国家尊严。定期组织教师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确保我们对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准确、把握到位。只有我们自己学深悟透,才能在教学中做到深入浅出、融会贯通。支持教师赴涉外法律实务部门挂职锻炼,参与涉外案件办理,在实战中提升实务能力和政治判断力。只有我们自己经历过国际法律博弈,才能在教学中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国际斗争的复杂性,才能知道如何在涉外法律实务中维护国家尊严。

作为一名法学教师,我深知自己肩上的责任。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不是一蹴而就的工程,需要久久为功的坚持,需要与时俱进的创新,更需要心怀“国之大者”的担当。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不仅是教育问题,更是战略问题;不仅是学术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我们要培养的,是能够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维护国家利益、讲好中国法治故事的涉外法治人才。新征程上,我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教学、引领科研,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把课堂延伸到法治实践的最前沿,为涉外法治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中山市监委特约监察员、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张喻忻


编辑 陈雪琴 二审 韦多加  三审 陈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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