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新政自本月起全面施行。新政聚焦“提取、贷款、缴存”三大核心领域推出一揽子优化举措,新增多项便民提取场景,覆盖住房消费全链条,同时大幅提升贷款额度,精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多家庭成员多种用途均可提取
此次公积金提取政策优化,以“拓宽提取范围、提升提取额度、简化提取限制”为核心,打通资金使用堵点,让公积金真正成为市民安居的“活水”,覆盖购房首付、税费、物业费、老旧小区改造等全场景住房消费需求。
在购房首付提取方面,新政实现重大突破。以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可办理一次购房首付款提取,总额不超过已支付首付款金额;新政实施前已发放公积金贷款且未办理过首付提取的,也可补办一次提取,贷款结清的需在结清之日起三年内申请。更具利好的是,职工提取公积金余额支付首付,贷款申请额度不扣减已提取金额,大幅减轻购房前期资金压力。
一次性付款购房提取范围同步扩容,提取对象由“产权人及其配偶”扩大至“产权人及全部家庭成员”,在提取期限内、累计金额未达购房总价上限的,可继续提取直至期满或额度提满,住房出售后则停止提取,兼顾资金使用灵活性与政策规范性。
新政新增多项便民提取场景,覆盖住房消费全链条。职工及其配偶购买本市自住住房,可凭税票五年内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购房税款,额度不超过实际缴税金额;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凭票据五年内提取一次用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两项提取均不受时间间隔限制。既有住宅增设或更新电梯的,产权人及家庭成员可三年内提取一次公积金,总额不超过分摊实际支出,助力老旧小区改造升级,实现家庭互助安居。
已办理偿还本市贷款提取公积金的职工,还贷期间每半年可提取一次用于物业费等住房消费,按月冲还贷账户需留存至少1个月还款额度,多人共同冲还贷的各自账户均按此标准留存,兼顾日常消费需求与贷款还款保障。同时,新政取消公积金贷款结清前的提取限制,无逾期贷款的职工,可自由选择多套符合条件住房办理提取,无需局限于贷款房产,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暂不适用此条款。

贷款额度大幅提升
住房套数认定更精准
公积金贷款是市民购房的核心金融支撑,此次新政从额度、套数认定、人才支持、商转公四大维度发力,大幅提升贷款保障能力,让更多家庭享受到低息贷款红利,助力实现“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贷款额度实现跨越式提高,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上调至80万元,两名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从120万元上调至160万元,同步带动多子女家庭、人才、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优惠额度联动提升。其中,购买绿色建筑、装配式住房,单人最高可贷96万元、两人及以上192万元;多子女家庭单人最高104万元、两人及以上208万元,人才按对应类别上浮额度,全方位满足不同群体购房需求。
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更科学精准,新政明确按拟购房所在街道(镇区)认定套数,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辖区无房认定为首套,仅有1套住房认定为二套,均可申请贷款;辖区两套及以上住房、全国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外市缴存人有两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不予贷款,既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又坚守“房住不炒”底线。
人才安居支持范围持续扩大,本市“乡村新秀”纳入人才贷款保障,参照特聘人才D档标准,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5倍,助力乡村人才扎根中山、安居乐业,为“百千万工程”推进提供人才安居保障。“商转公”贷款规则同步优化,取消贷款额度扣减首付提取金额的限制,贷款额度不超过原商业贷款余额减去6期月还本金,降低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门槛,让更多购房者减轻利息负担。
编辑 张倩 二审 韦多加 三审 陈浩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