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积金惠民升级!电梯更新可提,家庭成员可互助
发布时间:2026-07-15 来源:中山+

7月15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更好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中山市对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进行优化调整,推出多项便民惠民举措。其中,在支持加装电梯提取的基础上,增加更新电梯提取业务,同时支持职工家庭成员互助提取公积金。

具体如何提取?
一起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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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条件

对本市既有住宅房屋共有部位增设或更新电梯的

2.提取对象

产权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的父母)

3.提取次数

可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登记之日起三年内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4.提取金额

提取总额不超过分摊的实际费用

5.提取间隔

不受提取时间间隔限制

6.提取材料

①提取人身份证明或社保卡

②不动产权证书

③增设或更新电梯的报建批复文件、施工合同、发票及费用分摊比例协议

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

⑤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文件(涉及家庭成员提取时提供)

【答疑】

问:父母的房子加装或更新电梯,可以提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吗?

答:可以,对既有本市住宅房屋共有部位增设或更新电梯的,产权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的父母)可以共同提取住房公积金。

问:线上可以办理电梯更新提取公积金业务吗?

答:可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中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平台办理。也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前台办理。


编辑 王欣琳  二审 黄廉捷  三审 陈浩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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