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思践悟:党外干部不应成为廉洁从政的“局外人”
发布时间:2026-08-05 来源:中山纪检监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深化理论阐释,加强思想教育,“中山纪检监察”开设“学思践悟”理论文章特别栏目,邀请中山市监委特约监察员和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阐释党的创新理论如何落地见效,展现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新气象、新思考。

党外干部不应成为
廉洁从政的“局外人”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强调:“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的管理,重点了解掌握其政治表现、思想状况、履行职责、廉洁自律和个人重要事项变化情况”。党外干部也是党的干部,是党重点培养、选拔和使用的对象,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党外干部走上各级领导岗位,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党外干部肩负着发展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的特殊使命,精神面貌、能力素质如何,不仅关系到党外干部优势和作用的发挥,更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然而,少数党外干部因放松对自身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廉洁自律意识不强,没能抵挡住诱惑,最终坠入犯罪的深渊。损害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辜负了党和人民的信任,教训深刻。法律没有“死角”,反腐败也没有“盲区”。党外不是“法外”,更不是“监督之外”。近年来,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布的查处通报中,出现多起党外干部涉嫌违纪违法行为。这些党外干部受党培养多年,其落马令人扼腕叹息。因此,加强对党外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和日常管理监督极其重要、刻不容缓。作为市监委特约监察员,我认为应从三个层面更好地督促党外干部廉洁从政。

一、筑牢廉洁从政思想根基

(一)强化理论武装。督促党外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洁从政的重要论述,加强对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坚决杜绝“无关紧要”“重复多余”等思想误区,绝不能因为是党外干部而忽视学习、拒绝参加教育活动。要自觉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始终保持学习热情,做到持续学习、终身学习,并且真正将所学、所思、所悟运用到个人修身和工作实践中去。

(二)深化自我检视。时刻保持警醒的头脑,时常清扫思想之尘,不断增强自身法律意识、规矩意识、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强化对法律的敬畏、对守法的自觉,切实树立起清正廉洁、务实进取的良好廉政形象。严格自我约束,以党外干部典型案例为警醒,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坚决杜绝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从思想源头上筑牢“不想腐”的堤坝。

(三)加强政德修养。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督促广大党外干部锤炼过硬作风,保障政绩观不出偏差。明大德,就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把个人追求、岗位工作融入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大局,厚植家国情怀、勇担时代使命。守公德,就是要坚持为民造福,牢记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严私德,就是要严格修身律己,守住廉洁底线,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清廉家风筑牢廉洁防线。

(四)提升廉政教育针对性。明确党外干部参加纪律学习教育的具体要求,探索制作党外干部专题警示片,通过剖析岗位相似案例,破解党外干部“局外人”心态,起到更好的警示效果。加强廉洁文化浸润,结合“参政为公、实干为民”主题教育,深入挖掘黄炎培、张澜等民主党派先贤勤俭廉洁优秀事迹,使廉洁文化润物无声,使廉政教育入脑入心。

二、完善廉洁从政管理机制

(一)健全协同机制。由统战部门牵头、有关方面各负其责,健全党外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协同工作机制,强化顶层设计,明确职责任务,注重协调联动。进一步规范党外干部廉洁从政教育的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工作,防止出现“热一阵、冷一阵”的现象。

(二)强化教育培训。将党外干部廉政教育纳入各级党校和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培训体系,特别列入干部教育培训的整体规划。结合党外干部特点,设置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课程,开设党外干部廉政教育专题培训班,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重点调训民主党派各级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担任重要岗位公职的党外干部,教育引导好“关键少数”。

(三)严格日常监督。坚持通过“全覆盖、无盲区”的管理监督体系严格约束党外干部,防范与之相关的各种廉政风险点。完善党外干部平时考核制度,通过严格标准、突出重点和抓“关键少数”,不断增强党外干部的政治观念、组织观念、法律观念。严格执行述职述廉制度,党外干部每年应当向所在工作单位和统战部门严肃报告自身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完善党外干部谈话提醒制度,通过民主谈心、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某些党外干部在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党外干部从犯错误的边缘挽救回来。

三、扎紧廉洁从政制度笼子

(一)严把选拔关口。完善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把遵纪守法作为衡量党外干部综合素质的重要标准,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考察党外干部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党外干部选拔任用质量,真正把靠得住、叫得响、敢担当、能服众的优秀党外干部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坚持“凡提必核”,对拟提拔任职的党外干部全部进行任前廉政审查和任前谈话,防止对党外干部“带病提拔”。

(二)规范权力运行。注重对党外干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认真履职履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和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问题。对于党外干部队伍中出现的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予以打击,确保党外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三)严肃执纪问责。对于那些违反国家法律、腐败堕落,严重损害统一战线事业的党外干部,坚决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对查处的党外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剖析案发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盲区,及时完善相关制度机制。适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中山市监委特约监察员、民建中山市委会专职副主委蔡先全)


编辑 张倩  二审 王欣琳  三审 陈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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