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港口:树立好榜样,带动更多商家共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
发布时间:2022-12-02 来源:中山+

近日,港口镇消委分会(市场监管分局)在万民汇商城举办“2022放心消费承诺”授牌仪式,相关职能部门为17家商户代表颁发“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牌匾。

据介绍,自港口镇消委分会(市场监管分局)开展“放心消费承诺”活动以来,带动万民汇商城内92家商户积极参与创建。为更好地在各行各业树立榜样,港口镇消委分会(市场监管分局)授予万民汇商城“放心消费承诺商城”称号,希望未来有更多商家参与到“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创建活动中,更好地改善提升本土消费环境。

据悉,近年来,港口镇消委分会(市场监管分局)在中山市消委会指导下,着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在推进消费维权事业中立足本职、争创一流,推动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港口镇消委分会(市场监管分局)2021年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2006宗,成功受理和调解消费纠纷1026宗,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7.4万元,被中山市消委会评为全市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基层单位。


知识链接:“放心消费承诺”内容都有啥?

一、品质保证,即不提供假冒伪劣商品,不提供“三无”产品,不提供不合格商品,不提供来源不明商品,不提供过期商品,不提供缺陷商品,不提供侵犯知识产权商品;

二、诚信保证,即不作虚假宣传,不搞低价诱导;恪守服务承诺,履行合同约定;明码实价,明白消费;守法经营,诚信待客;

三、维权保证,即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一责任,提供便捷售后服务,高效处理消费纠纷,承担先行赔付和首问责任。


编辑 陈家浩  二审 查九星  三审 苏小红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中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中山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山网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0-882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