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严禁对新冠康复者实施就业歧视
发布时间:2022-08-25

8月25日上午10时,中宣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与成效。

针对个别企业机构存在的新冠康复者就业歧视的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张莹表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坚决打击对新冠肺炎康复者就业歧视的紧急通知,对禁止新冠康复者就业歧视做出细化规定和工作部署,具体的文件主要可以概括为一个不得,四个严禁。

一个不得是除了因疫情防控需要,并科学合理设置新冠病毒检测,核酸检测信息查询期限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非法查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

四个严禁即严禁发布含有歧视新冠康复者内容的招聘信息;严禁以新冠病毒检测历史阳性为由,拒绝招用新冠康复者;严禁在劳动者入职和用工过程中,对新冠康复者实施就业歧视;严禁随意违法辞退、解聘新冠康复者。

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将采取行政约谈,通报曝光,行政处罚等有力措施,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见习编辑:赖彤瑶
◆二审:曾淑花
◆三审:徐小江
◆素材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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