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依法开展2025年计划、预算审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5-03-08 来源:新华社

3月7日上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国务院提交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2025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审查。会议通过了《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这两个审查结果报告将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提交大会主席团。

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按照高质量做好人大工作的要求,依法认真开展计划、预算审查工作。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国务院提出的2025年计划安排,符合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政策取向、具体措施基本协调匹配,总体可行。建议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国务院提出的2025年预算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符合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与年度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宏观调控总体要求相适应,主要收支政策基本协调匹配,对存在的困难和挑战作了认真分析,对做好工作作出相应安排,符合预算法规定,总体可行。建议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中央预算草案,同时批准202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认真执行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5年中央预算及相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扩大国内需求,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稳住楼市股市,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和外部冲击,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做好2025年计划执行工作提出七条建议:一是加大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实施力度;二是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三是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四是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五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六是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七是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

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做好2025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提出六条建议:一是实施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二是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五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六是严肃财经纪律。

◆编辑:龙慧◆二审:冯嘉扬◆三审: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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