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如何认定?广东社会救助工作有何新进展?6月10日,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聂元松带队上线广东民声热线栏目,回应一系列民生关切问题。据介绍,广东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设立退出保障过渡期制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因年满18周岁、失联失踪父母出现等原因退出保障后,在6个月的过渡期内仍可享受基本生活补贴。
“粤众扶”综合救助信息平台已试点运行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节目现场,围绕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建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等问题,省民政厅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了对应解答。
据聂元松介绍,广东正在试点运行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的“粤众扶”综合救助信息平台。该平台打通了多个部门数据,集成了经办服务、经济核对、动态监测、供需对接、全程监管等多项服务。“广东力争今年建成175个综合救助服务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民政部门首先要对相关的条件进行核对,然后根据核对情况给予相应的救助,再结合群众的实际需求,如果还符合其他救助政策的话,我们就会及时推送给相关部门,真正实现‘进一个门,办所有事’综合救助目标。”
此外,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处长石卉还介绍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方面的新进展。据介绍,去年底,广东省民政厅等14部门修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新规设立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退出保障过渡期,明确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因年满18周岁或出现抚养人等情况而退出保障后,在6个月的过渡期内继续享受基本生活补贴。新规还增加了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资助参加户籍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符合医疗救助规定的费用按100%的比例予以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
意外陷入经济困难可申请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
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是社会救助体系当中的兜底措施之一,在缓解突发性家庭困境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广东于2022年在全国先试先行出台了《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民政部于2024年10月印发《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对于支出型困难家庭的认定标准不一。“民声热线”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家庭因为子女就读于民办大专,被认定为属于在高收费的学校就读,从而无法认定为支出型困难家庭。
对此,聂元松表示,去年10月份民政部出台文件,明确在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中,入读高收费学校的按照公办学校的标准来计算支出。因此并不能因为家庭成员就读于民办大专而拒绝相关认定。省民政厅现正按照民政部新的政策要求对我省办法进行修订,目前已征求省直相关部门和21个地级以上市意见,将加快推动出台。对于案例反映的医疗费情况,民政部门将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后要主动跟相关部门对接协助其申请医疗救助;此外,加大政策宣传和基层业务培训力度,让好政策落到实处。
◆编辑:吴玉珍◆二审:郑沛锋◆三审:周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