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要求深圳健全科学化、精细化、法治化治理模式,围绕提升民生保障服务水平、健全土地等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深化司法领域改革和交流合作等推出一批重要改革举措,对深圳打造民生幸福标杆、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城市发展规律表明,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各类城市治理问题也会不断增加,治理难度不断上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动形成超大特大城市智慧高效治理新体系”,为完善超大特大城市治理体系、提升超大特大城市治理能力指明了方向路径。深圳是一座实际管理人口超2000万的超大型城市,市民需求丰富多元、诉求纷繁复杂,城市治理面临着一系列难题与挑战。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意见》落地见效,摆脱传统城市治理路径依赖,积极探索治理新机制、新模式、新方法。
健全科学化、精细化、法治化的治理模式,是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应有之义。做好城市工作,首先要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运用科学的方法、手段、技术等,确保城市治理各方面、各环节、各要素有序发展、协调配合,优化创新生态,更好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治理是一门复杂的科学,更是一门精细的艺术,既要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智能化,又要通过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巧心提高精细化水平,绣出城市的品质品牌。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要强化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努力形成城市综合管理法治化新格局。
健全科学化、精细化、法治化的治理模式,既是发展命题,也是改革命题。近5年来,深圳以实施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围绕群众可感可知的“小切口”,持续健全民生服务供给机制,完善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体制,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比如,群众只需要手机搜索“民意速办”小程序输入诉求,即可“一键下单”,政府“24小时响应、限期办结”,“有事就找民意速办”成为市民新习惯。再比如,健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机制,累计建成超充站1055座、充电设施42.4万个,市民充电更快、更方便。同时也要清醒看到,科学化、精细化、法治化是一个长期过程,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必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健全科学化、精细化、法治化的治理模式,深圳必须抓好《意见》贯彻落实。要提升民生保障服务水平,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及监督管理制度,深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要健全土地等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支持开展土地、建筑物、林地、湿地、海域海岛的综合调查,在特定区域试行开展不动产立体化登记,改革闲置土地处置和收回机制,加强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完善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体制和配套政策,探索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非核心区域合理有效利用模式。要深化司法领域改革和交流合作,建立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探索简易执行案件快立快执、简易执行异议案件法官独任制办理,支持开展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一体化管理制度改革,支持深圳仲裁机构与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研究体育纠纷化解、仲裁国际合作等工作。
一流的城市需要一流的治理。深圳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不断健全城市治理模式,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让城市治理更智能、更高效、更精准,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型城市特点和规律的治理新路子,加快建设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奋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勇当尖兵。
◆编辑:李靖◆二审:郑沛锋◆三审:周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