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打造新时代法治建设“广东样本”
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绘就法治护航现代化建设生动图景
发布时间:2025-10-27 来源:南方日报

全国首部“飞地”主导法规《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破解跨区域治理难题;广佛协同出台全国首部城市轨道交通地方性法规;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南沙法庭两个月内推动企业从“千万索赔”到“千万合作”;深圳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让平均结案时间缩短38天……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广东绘就法治护航现代化建设生动图景。

法者,治之端也。“十四五”期间,法治广东建设进入加快发展、全面推进、系统集成的新阶段,阶段性成绩斐然。例如,全省共5个地区和5个项目获评国家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地区和项目。高水平的法治服务,正有力助推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迈进。

精准立法 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以前深汕特别合作区的项目审批要跑深圳、汕尾两地,现在有了这部条例,权责清晰了,审批效率也高了,便利了很多。”一家落户深汕特别合作区企业的负责人欣喜地说。2023年出台的《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作为全国首部由“飞地”全面主导的地方性法规,明确合作区管理权限、产业布局、公共服务等核心内容,为企业提供清晰法律遵循,大大提高了项目审批效率。

上述案例,是广东精准立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生动缩影,而立法精准发力的根本保证在于党的领导。广东始终将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贯穿全过程,省委常委会会议定期审议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和重点项目,确保立法锚定高质量发展方向。

“十四五”期间,广东立法工作呈现“量质齐升”态势:2021年至2025年5月,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省的地方性法规67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250件;省政府新制定政府规章20件,修改规章43件次,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出台规章260件。

这些法规规章中,既有《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服务国家战略的“重头戏”,也有《广东省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条例》等守护民生的“暖心篇”,形成覆盖经济、社会、生态、民生的完备法规体系。

在立法实践中,广东创新模式、拓宽渠道,让立法更接地气、更聚民意。深化运用省市“1+N”协同立法新模式,持续满足广东区域协调发展的个性化规则需求。除了出台全国首部由“飞地”全面主导的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还推动汕头、佛山、梅州、江门、潮州五市协同出台粤菜产业发展相关条例,在广佛诞生了全国首部城市轨道交通协同立法的地方性法规。

同时,广东还织密基层立法联系点网络,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粤设立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省人大常委会建立23个省级联系点,省政府建立40个立法基层联系点,各地级以上市建成联系点超1000个,让群众意见直抵立法环节,真正实现“立法为民”的初心。

司法为民 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

“原本以为要打很久的官司,没想到两个半月就从‘对簿公堂’变成了‘携手共赢’。”2025年8月,某辞书公司负责人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南沙法庭的调解下,与某学习机企业签订五年千万级合作协议,《汉语大词典》优质内容成功入驻学习机平台。这起著作权侵权案的“反转”,不仅体现了司法温度,更彰显广东司法“以保护促发展”的智慧。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广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司法质效。2021年至2025年5月,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286.1万件,审结1224.6万件;2021—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案件158.3017万件。

司法向科技要效率。深圳法院研发的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自2024年6月上线,覆盖立案、庭审、裁判、执行四大环节85项流程,半年内使平均结案时间缩短38天,上诉率下降24%,法官人均结案数较全省平均水平多156件,已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全国法院“一张网”推广。

执法规范化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广东以“标准化、数字化”为抓手,推动执法水平持续提升。2021—2024年,全省行政执法案件达5.38亿宗,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仅占0.013%,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多项“全国率先”的制度创新成为关键支撑:

——率先实现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覆盖,将市场监管等领域执法权下放至镇街,让群众“家门口的事在家门口解决”。

——率先打造“政民互动”式非现场执法系统,通过视频监控、数据比对发现违法行为;

——率先建成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实现执法流程“一网通办”、执法数据“一网共享”,该平台被作为全国样板推广;

——率先实现行政复议职责全面规范有效整合,率先打造行政复议“六种能力”,率先开展行政复议官试点。

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截至目前,广东224个村(社区)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突破11.8万人,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日益浓厚,让法治成为广东社会治理的“最大公约数”。

优化营商环境 打造涉外法治高地

前段时间,受某互联网企业委托,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联合7个海外国家的律师事务所开展在当地经营某类终端操作系统的业务合规审查,覆盖非洲、南亚、东南亚主要目标市场,从市场准入、数据安全到业务合规为该互联网企业搭建全链条方案。

“仅用2个月就完成7个国家的合规审查,出具近千页法律意见,帮我们顺利进入非洲、南亚市场,还降低了运营风险。”某互联网企业有关负责人对该律所表示感谢。

如今,该律所正在筹备与英国品诚梅森律所的中外联营所,计划联动80余个国家提供“一站式”服务。而这正是广东涉外法治服务高水平开放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作为改革开放前沿和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广东立足“两个前沿”定位,以涉外法治建设为突破口,为企业“走出去”、规则“走出去”提供坚实保障,让法治成为广东参与国际竞争的“核心优势”。

首先是率先在省级层面召开系统性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建设三个一流、打造一个平台”,一年聚焦一专题奋力攻坚。

其次是积极探索完善涉外法治风险应对机制,积极构建“事前科学预警、事中快速应对、事后评估提升”应对工作机制。

最后是积极对接重点行业的法律服务需求,编制中国企业赴“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投资律师服务等法律工作指引,进一步充实完善防范化解外部风险的法律“工具箱”。

人才是涉外法治的“源头活水”。广东出台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专门文件,推进实施“广东特支计划”涉外法治人才项目。组建省涉外法治人才库及青年人才库,吸纳123名专家“智囊团”。实施“粤律工程”,举办13个专题共28期省级示范班。

此外,立足“改革开放前沿”定位,广东还以制度创新推进大湾区法治衔接:

——在立法层面,以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为重点,积极争取国家对大湾区立法的支持和指导,制定大湾区专项立法计划,出台《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广东省促进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就业创业条例》等。

——在机制层面,广东省司法厅分别与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签署合作安排,建立“1+N”常态化沟通机制,截至2024年共同召开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6次、调解工作委员会会议4次。

——深化港澳律师在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目前全省600余名港澳律师取得执业证书,前海首家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办公室正式运营,实现“一地委托、跨境服务”。

同时,广东加强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平台法治保障,出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化服务业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等,省政府将361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这些平台实施。

一系列举措之下,广东连续4年获评全国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份,全省登记在册经营主体超过1900万户,位居全国第一。

站在新起点,广东将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推动法治广东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圆满收官,谋划新一轮法治建设规划,以高水平法治助推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努力打造新时代法治建设“广东样本”,为全国法治建设贡献广东经验。

◆编辑:吴玉珍◆二审:张耀文◆三审:周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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