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2025年全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在茂名召开。
今年是2015年立法法修改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十周年。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目前,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共计477件,其中4个原享有立法权的市174件,17个新享有立法权的市303件,为地方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作出有益探索
如何发挥好地方性法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近年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作出有益探索。
从内容上看,广州、深圳制定智能网联汽车方面法规,广州、深圳、珠海制定低空经济方面法规,深圳制定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方面法规等,以立法打通新兴产业发展瓶颈。汕尾制定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促进条例,云浮制定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结合实际特色立法助推高质量发展。
在赋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方面,江门、茂名、云浮分别就新会陈皮、古荔枝树和化橘红、郁南无核黄皮保护进行立法,清远、汕尾分别就耕地利用促进和乡村振兴示范带立法。此外,围绕民生关切,河源、肇庆、惠州、茂名等市先后制定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佛山、东莞、惠州制定养犬管理条例,广州、东莞制定城中村改造条例等。
“我们立项切口立足小而准。”茂名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制定高州水库水质保护条例,推动水质从Ⅲ类提升至Ⅱ类,守护600多万民众饮用水安全;制定露天矿生态公园保护条例,守护“油城茂名”矿业文化,推动公园提质升级,成为生态修复范例。
在立法工作制度创新上,东莞完善法规草案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机制;广州在全国首开网络立法听证会先河;深圳健全社会公开征集、政府部门建议、人大统筹确定的立法项目提出机制等。
而近几年,协同立法也稳步推进,例如聚焦交通,广州、佛山开展轨道交通协同立法;围绕环境保护,珠海和中山,深圳和东莞分别开展前山河、茅洲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汕头和揭阳,河源和韶关分别开展练江、新丰江流域保护协同立法;梅州与福建龙岩推进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协同立法;珠海、中山、江门三市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协同立法等。
各地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据统计,3年来累计就260余件次省市法规草案、立法规划计划提出意见建议,仅对省法规就提出各类意见建议8000多条、采纳反馈700多条。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地方立法
接下来,各地如何围绕“十五五”时期重点任务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会议提出,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地方立法。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粤港澳大湾区专项立法计划,各地如何结合实际做好法规项目的衔接?会议提出,要注重运用“小切口”立法,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规则机制“软联通”、加强科技创新合作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上多下功夫,形成一批立法创新成果。此外还应在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和绿美广东建设、加强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弘扬红色精神文化等方面做好立法工作。
“我们将积极探索推动中央红色交通线红色资源保护的区域协同立法。”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计划通过立法对相关红色资源进行串珠成链的保护和利用,更好传承红色基因,彰显苏区精神。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透露,广州将有序安排审议《广州市人工智能发展促进条例》《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条例》《广州市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强化人工智能、跨境贸易、生物医药对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多点支撑作用。
珠海计划在推动规则衔接上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在高度自由的贸易制度、便利化投资制度、跨境金融、人才跨境流动等方面加强立法探索,逐步形成与港澳趋同的营商环境,为内地与港澳更紧密合作提供示范。
◆编辑:陈景蓝◆二审:郑沛锋◆三审:赵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