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App“偷听”“偷看”,国家网信办拟推新规
发布时间:2026-01-15 来源:南方网·粤学习

近期,国家网信办公开了关于《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定》的征求意见稿,针对App“偷听”“偷看”、后台获取数据等问题,拟推出新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继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之后,征求意见稿再次强调个人信息收集处理的“最小必要原则”,即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采取对个人信息主体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限于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必需。同时,不得以个人信息主体不同意收集使用其个人信息或者撤回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

针对备受争议的App“偷听”“偷看”问题,征求意见稿拟明确,互联网应用程序应当仅在用户主动选择使用时调用相机、麦克风权限,不得在用户停止使用相关功能或者无关场景调用。

对于更为敏感的地点信息,征求意见稿拟明确,互联网应用程序在需要实时定位的场景,持续调用位置权限的频率应当限于实现业务功能的最低频度;在需要单次定位场景,应当仅在用户进入功能界面或者用户主动刷新时调用一次位置权限。

除了互联网应用程序运营方,征求意见稿还对智能终端厂商拟提出一系列安全管理要求。包括,智能终端应当在屏幕顶部等显著位置,以易于理解的图标等显著标识,如实地向用户提示当前正在调用的麦克风、摄像头、位置等权限。

同时,智能终端应当如实记录并集中展示互联网应用程序调用日历、通话记录、相机、通讯录、位置、麦克风、电话、短信、存储、身体活动等权限情况。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9日。

◆编辑:吴玉珍◆二审:郑沛锋◆三审:周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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