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2月8日从中山市自然资源局获悉,自今年起,全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至市税务局征收。其中,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即“土地出让金”的缴费可通过线下、线上两种渠道办理。
据悉,涉及缴交“土地出让金”的业务种类较多、业务量大,并且与群众关系密切。以往市民在办理相关业务后,需要到银行或通过其他转账方式先缴交出让金,再前往税务部门缴交契税。而此次调整以后,市民缴交“土地出让金”的选择更灵活多样,可通过线下、线上两种渠道办理。
其中,选择线下办理的市民,可直接到就近的办税服务厅完成缴交出让金和契税两项费用。而线上办理,市民则可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网及广东税务APP等三种方式办理出让金缴费。市民完成出让金缴费后,可通过广东省税务非税收入协同工作平台显示缴费情况,由市自然资源局业务受理窗口人员直接登录平台打印票据,真正让市民办事缴费更加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