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技系统多名官员纷纷落马,涉案人数不断刷新,已超50人。这场近年来"涉案人数最多、涉案范围最广、涉案金额最大"的科技领域系列案件令人震惊,科研本应是关乎国家、民族未来的神圣净土,却不知不觉被腐败"蛀虫"侵蚀,藏污纳垢。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科技系统离任干部下海成立“中介公司”帮企业贿赂官员获取资金扶持,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封闭运行、自由裁量权过大等科研资金管理弊病,使科研腐败成为 “不为外人道”的专业骗局,亟待“刮骨疗毒”。 去年以来,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原局长谢学宁、广东省科技厅原厅长李兴华、副厅长王可炜、党组副书记张明等科技系统官员接连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 据广州市检察院披露,该院反贪局与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反贪局2013年共立案查处科技信息系统系列贿赂案件25件29人,其中包括1名局级干部和7名处级干部,总涉案金额共计5000余万元。 与一般案件相比,科技系统的涉案人员多为“高官”“高知”。广州市纪委统计,广州市科技信息系统违纪违法系列案件共涉及45人,涉案人员多为科信、发改、人社、卫生等掌握科技信息资源调配权的单位和部门,其中“一把手”有10人,占58.8%。具有博士学位的占29%,涉案企业负责人中有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资格的也占到29%。更值得注意的是,在企业与科技部门之间还有一群身份特殊的“科技中介”,专门负责牵线搭桥,拉拢贪腐。办案人员透露,诸如此类的“科技咨询”公司,表面上是为企业提供咨询类服务,实际上是负责穿针引线,利用以往在科技部门积累的人脉关系,帮助企业行贿科技官员,使企业在申报科研项目中顺利中标。当企业获得科技专项资金或政策扶持后,会按照一定比例给“科技中介”支付“咨询费”,“科技中介”再拿出部分“反哺”科技官员,达成“利益同盟”。 记者调查发现,科研资金管理领域存在诸多乱象:不少企业为争夺稀缺资源“跑部钱进”。由于科研经费掌握在科技、教育、发改、经信等多个部门手里,会“跑”的“一人盖三床被”,不会“跑”的“多人没被盖”,其中暗藏三大“专业欺骗”: 审批封闭运行,“给谁不给谁”权力说了算。“审批”即“权力”,自由裁量权过大是科技系统的显著问题。在广州市科信局原来的19个处室中,具有项目管理职能的就有14个。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些部门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又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权力设置过于集中,办管不分、管监不分,各自为政,能否立项基本上由处室和分管领导确定,缺乏必要的分权与制衡。 信息公开不充分,外行只能看热闹。据办案人员介绍,腐败行为主要集中在科技资金的使用分配以及信息工程的立项发包等环节。这些环节普遍存在信息不公开、申报手续不规范等问题。 由于科研项目本身的特殊属性,内行与外行信息不对称现象明显。一位科技系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前信息公开不够,只公布成功立项的项目。至于项目通过、不通过的原因,专家的评审意见等,外部完全不知情。”这种隐蔽性为“专业欺骗”提供空间。 内部监管流于形式,外部监督缺位。虽然科技部门也设立项目审批的专家委员会,但是专家意见基本上是走过场,最终起决定作用的还是科技部门。资金拨付后普遍存在监管缺失的问题,“重立项,轻管理”不仅给了项目承担单位带来较大的利益支配空间,也为行贿受贿提供了条件。 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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