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专项案件工作机制,市第二法院为“工改”提供司法服务

发布时间:2023-04-21 来源:中山+

当前,中山“工改”正持续推进。记者4月21日从市第二法院了解到,该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建立专项案件工作机制,为“工改”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巡回办案助力“工改”提速 

日前,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王宏兵在调解一起涉“工改”纠纷时,主动靠前巡回办案,为纠纷化解提速。

10年前,原告杨某租赁三角镇某经联社土地,搭建了锌铁棚厂房。

后来,案涉厂房被纳入了三角镇“工改”范围。经相关人员分析利弊,杨某已同意先行拆除已建厂房,可就补偿和租赁新厂房继续经营问题未能与有关方面达成一致。一怒之下,杨某将原土地出租方三角镇某经联社告上法庭。

据了解,杨某厂房位于工业区,有类似情况的承租人不在少数,当时已有3位承租人提起了同类诉讼。“其他承租人尚处于观望状态,如该案不能妥善处理,可能会引发集体性诉讼,影响案涉地块的‘工改’项目进度。”考虑到这一情况,王宏兵主动向辖区职能部门了解掌握原被告双方的根本诉求及争议焦点,通过电话耐心与双方沟通。

研判情况、主动约谈、释法答疑……一心想着推进案件审理工作的王宏兵,直接奔赴了争议现场巡回办案。在他的耐心调解下,目前原告方态度已放缓,双方的矛盾正逐步有序化解。

法院公安联动高效送达涉“工改”案件

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立案庭与黄圃公安联动,高效送达一起位于黄圃镇涉“工改”的案件。

由于原告未能准确提供被告地址,导致该案无法直接送达。而公告送达审理周期长,会不利于“工改”快速推进。在黄圃公安分局的配合下,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送达组两名干警驱车抵达被告住所。起初被告拒不开门,送达组并没有气馁。经过电话沟通、陈明利弊,被告主动签收送达回证和地址确认书。最终,这起案件成功送达,为后续审判执行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编辑 余晓霖  二审 徐世球  三审 程明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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