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袁灿强:签订劳务合同让“退而不休”者权益得保障

发布时间:2022-01-23

“一般基层或者工厂的退休人员,只要工作能力强的,都可以回去再就业。”省人大代表、佳能(中山)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工会主席袁灿强表示,这个群体人员的数量越来越多,他们再就业的权益保障越来越需要关注。

袁灿强在他提交的《关于保障退休工人再就业的正当劳动权益的建议》中提到,2021年3月公布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等原则,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我国现行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当前,退而不休的人越来越多。这些退休的老年人,普遍懂技术、会管理、能力强、身体条件好。社会上,很多用人单位会返聘有技术特长和经营管理经验的老年人,让他们在相应的岗位上发光发热。然而,一旦用人单位与返聘、超龄人员之间产生劳动争议时,这些再就业退休老年人往往成为了弱势群体。

袁灿强说,由于相关法律对此存在偏差,导致许多退休再就业的劳动权益未能得到保障。主要是相关法律存在规定不一致,导致退休工人再就业产生的劳动争议处在弱性方。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便终止。然而,《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2款及《司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应当认定其和用人单位仍成立劳动关系。上述法律规定均现行有效,那么对于法律规定理解适用的差异便是法院判决不一的关键。

袁灿强说,针对退休再就业的情况越来越多(尤以低收入人群),建议政府制定统一口径的规定和实施条例。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务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工资报酬、医疗保障、加班补偿、以及其他福利待遇。劳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可个性化设计,双方自由约定。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务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工资报酬、医疗保障、加班补偿、以及其他福利待遇。劳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可个性化设计,双方自由约定。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隋胜伟
◆图+/记者 冯明旻
◆编辑:周振捷
◆二审:曾淑花
◆三审:吴森林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数字报
公益广告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中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中山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山网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0-882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