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过科目一就敢“代驾”?中山一女子无证驾车载同事被查
发布时间:2025-11-14 来源:中山+

刚通过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一考试,便抱着侥幸心理“热心代驾”,殊不知无证驾驶已触犯法律。11月12日晚,女子陈某在大涌镇驾车途中被交警查获,因无证驾驶将面临行政拘留10日、罚款1500元的处罚。

11月12日晚,女子陈某与前同事梅某等人在大涌镇某餐馆聚餐,席间除陈某外,梅某等其余人均饮用了酒水。饭局结束后,车主梅某原本计划呼叫代驾,陈某却主动表示自己“会开车”,愿意帮忙“代驾”送众人回家。梅某未核实陈某是否持有驾驶证,便将车辆钥匙交给了她,陈某随即驾车载着梅某等人出发,不料途中遭遇交警夜查。

女子无证驾车载同事被查。通讯员 供图

当晚,大涌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辖区翠华路开展夜查行动,重点查处涉酒驾驶、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20时30分许,陈某驾驶的粤T号牌小轿车途经执勤点,民警依法指令其停车接受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陈某神情紧张,车内散发着较浓酒气,初步怀疑其涉酒驾车,但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陈某体内并无酒精成分。民警进一步查询核实后发现,陈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仅刚通过驾驶证科目一考试,正备考科目二,遂将其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陈某此次系首次驾驶机动车上路,因心存侥幸且想“热心帮忙”,才贸然答应为前同事代驾。根据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陈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将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1500元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特别提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依法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无论是否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只要未领取正式机动车驾驶证,均属无证驾驶范畴,一旦被查处将面临严厉处罚。


编辑  张倩  二审  朱晖  三审  苏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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