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口西岸,珠海、中山、江门三市山水相连,经济相融,生态相依。然而,随着区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固体废物跨区域流动与污染扩散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制约区域绿色发展和生态安全的“隐形壁垒”。打破行政区域界线,以法治力量推动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已成为三市的共同呼声与必然选择。
近日,三市人大常委会相继审议通过《珠海市(中山市、江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区域协同规定》(以下简称《协同规定》),并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12月18日,固废防治区域协同规定新闻发布会召开,三市法规将于2026年1月1日同时施行。这标志着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在生态环境领域协同立法上迈出关键一步,也为深化区域生态环保协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了新的“湾区样本”。
破壁:
从“各扫门前雪”到“同下一盘棋”
“珠中江三市同在珠三角地区,同处珠江口西岸,生态环境相互依存、相互关联、相互影响,是一个紧密相连的生态共同体。”江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何中林在介绍立法背景时表示。近年来,三市固体废物产生量逐年攀升,由于经济活动频繁、人口密集,固废跨区域非法转移、倾倒的风险与压力持续增大。传统的“各扫门前雪”式治理模式,已难以应对流动性强、扩散性广的区域性环境问题。
此前,三市各自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立法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为本次区域协同立法奠定了扎实基础。此次协同立法旨在打破行政界限,建立相对统一的区域污染防治目标、标准和行动方案,实现区域环境治理资源共享与优化配置,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协作,一体化推进区域生态改善,为珠西都市圈及珠江口西岸一体化发展营造有利的生态环境。
“这次协同立法,我们三市可以说是‘同向奔赴’,目的是凝聚‘1+1+1>3’的协同合力。”珠海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雍灵如此形容本次立法过程。与以往各自立法不同,本次协同立法从始至终贯穿着高度的“同步性”与“协调性”,开创了区域立法的新模式。通过同步立项与选题,同步起草与调研,同步审议与报批,同步发布与施行,实现了执行层面同步发力,相向而行,达成区域协同立法目的。
机制:
构建“三市两级”立体化协同网络
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宇宁表示,三市协同规定采用同一文本,不分章节,共十八条,侧重构建三市间协调联络、规划衔接、设施互补、信息互通、利用共享、技术互助、应急协作、执法协同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长效协作机制。
《协同规定》将协同理念注入固体废物管理的各个环节,在三地构建起两级沟通会商的组织机制,推动完善共建共享的软硬件设施载体,多举措推动固废防治工作协同联动,并实现协同“全链条覆盖”。建立固体废物跨区域转移联合监管机制,联合打击跨区域非法倾倒行为;三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将根据行业共性特点,共同研究分行业污染防治措施,提升各类固体废物精准处置能力;三市协同开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合作,鼓励企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危险废物跨市“点对点”定向利用,探索建立再生资源区域交易中心,拓宽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途径,提升区域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三市协同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科研、科普等合作,推动技术创新及成果共享,鼓励制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团体标准,推动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在三市健全应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方面的协同机制,协同应对环境风险;建立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对口协作机制,加强违法线索移送、案件移送、联合执法、执法协助等行政执法、司法工作协同;建立人大协同监督机制,通过联合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加强法规实施的监督。
落地:
从文本到行动的协同监督与执法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对于《协同规定》这样一部以“协同”为核心的法律文件而言,其成效更取决于三市能否真正打破壁垒、携手行动。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何中林表示,三市人大常委会已就法规的贯彻实施达成共识,将从“实施筹备、宣传普及、协同监督”系统发力。常态化强化协同监督,构建“全链条、跨区域”监督体系,通过联合开展执法检查,聚焦电子联单监管、设施共建共享等关键制度,跟踪问效,确保法规“长出牙齿”。
三市生态环境部门作为主要执法机关,已开始谋划具体的协同行动。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曲波指出,将积极建立与中山、江门对口部门在设施互补、应急协作等领域的长效机制,并探索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电子围栏等科技手段,开展联合巡查,让非法转移倾倒“无处遁形”。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曹英姿介绍,中山已建成固体废物在线监控管理平台,后续将重点推进与珠海、江门的数据系统对接,实现转移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通过建立跨区域行政执法协作机制,针对市际交界地区适时开展联合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与江门、珠海两市在线索移送、联合执法、执法协助等方面的协作。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叶水生则强调了执法联动响应与协作,三地将建立固定联络员制度,共享线索情报,定期通报跨区域案件办理进度情况,提高固体废物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的系统性和执行力。开展联合巡查和联合办案,形成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从同步立法到协同机制构建,再到即将开展的联合监督与执法,珠中江三市正在绘制一幅以法治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共保共治的生动实践图景。这部《协同规定》的出台与实施,不仅将为珠江口西岸筑起一道坚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治屏障,助力“无废城市”建设向“无废湾区”拓展升华,更以其在区域协同立法模式、机制创新上的探索,为粤港澳大湾区更高水平的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以及全国其他区域的协同治理,贡献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编辑 张倩 二审 魏静文 三审 林志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