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30日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我市即日起正式推行二手商品房交易登记“零跑动、不见面”办理,相关业务实现全程网办。
全程网办业务适用于全市范围内二手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需符合以下条件:房屋买卖双方均为自然人;已在线上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使用境内有效身份证件提交申请;交易房屋无抵押、查封、预告登记及其他限制权利的情形;房屋所属土地为国有出让的非独用土地,房屋属于市场化商品房,用途为住宅、商业或车位。
用户登录中山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办事”平台,点击“我要办”,选定需办理的不动产,在登记事项中选择“二手房转移登记”,即可进入线上办理流程。
办理相关业务所需材料,包括买卖双方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电子件、交易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电子件、已完成网签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以及税务部门要求的涉税相关材料。
审核通过后,登记事项即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电子证书同步生成,申请人根据短信通知内容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值得一提的是,申请人通过二手商品房交易登记发证全程网办方式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的,可选择对旧证书实行公告作废处理,无需交回。业务办结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在登记簿中记载相关登记事项,并在中山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对旧证书予以公告作废。经公告作废的旧证书,自公告之日起不再具有不动产权属证明效力。如申请人不选择公告作废处理,则需前往线下发证窗口交回旧证书,方可领取新证书。
编辑 张倩 二审 曾淑花 三审 查九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