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定于12月18日召开
发布时间:2022-12-13 来源:中山+

12月13日下午,中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12月18日召开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文海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欧阳贵有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记者 余兆宇 摄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中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的议案的说明、关于中山市2021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中山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2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和相关审查结果报告、审查意见、初审报告等。

会议表决通过: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决定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2月18日召开,会期2天半。建议主要议程为选举中山市的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表决通过:

《中山市慈善万人行促进条例》《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办法>的决定》《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2年社会医疗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调整2022年基建预算指标的决议》《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2年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中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资格审查报告》《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永军等辞职请求的决定》等。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符英、吴军、王超刚及秘书长余振孝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欧阳锦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虹、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蔡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桂兰等列席会议。


编辑 曾淑花   二审 朱晖   三审 岳才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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