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发布时间:2023-03-27 来源:中山+

3月27日,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会议决定:

接受贺修虎因提前退休辞去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贺修虎的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免去詹军波的中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陆招胜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坦洲人民法庭庭长;

任命宋永红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梁华乔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坦洲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黄俊慧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钟春连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马孟秋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免去其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陈觉天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任命阮明俞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任命周静宜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阮春莉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东凤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陈玉珍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古镇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李少民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梁明佳的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潘景强的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马庆荣的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张昱为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何婷为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郑骅为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叶铁虹为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陈莉为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璇为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谢韵航为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林明润为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其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霖的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古秋芳的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刘泳红的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编辑  曾淑花  二审 蓝运良  三审 岳才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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