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30%,中山加大多子女家庭住房精准保障力度
发布时间:2023-03-29 来源:中山+

3月28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加强多子女家庭公积金政策支持的通知》,明确我市购买首套或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30%。

记者了解到,去年8月,国家卫健委等十七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加大对多子女家庭的住房精准保障力度。我市进一步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的合理需求,3月28日起,对购买首套或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30%政策。新政有效期5年。上浮后,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117万元,比一般家庭最高额度增加27万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多子女家庭是指按国家政策,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同一对夫妻依法已共同生育或合法收养两个(含)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因婚姻关系变更重组家庭,承担两个(含)以上未成年子女抚养义务的;因离婚或丧偶且未重组家庭,承担两个(含)以上未成年子女抚养义务的。

需留意的是,通知所指的多子女为该家庭的现有子女,均未满18周岁。

小贴士:

1.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除提交贷款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多子女家庭有关材料:户口簿、出生证、收养登记证、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等可以证明子女关系的材料。

2.对符合中山市相关多子女家庭住房支持政策的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以房产为单位,市公积金中心将给予政策优惠。同时符合购买装配式建筑商品房等贷款额度上浮政策条件的,不叠加使用,就高选择其中一项。

3.新政于发布之日起生效,尚未生成业务编码(DK码)的贷款按照新政策执行。


编辑 方嘉雯  二审 周振捷  三审 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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